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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准格尔人物资料的通知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准格尔旗人杰地灵,英才辈出,旗内旗外,本籍客籍,事业有成者比比皆是。为展示准格尔人物风采,激励全旗广大群众学习杰出人物,建设美好家园,经旗人民政府同意,面向旗内外征集准格尔人物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人物资料是重要历史人文资源,历代杰出人物莫不以其功德载入史志为荣。征集准格尔人物资料,既能为续修《准格尔旗志》积累人物志资料,又能把各行各业的人才资源集中起来,为实施人才兴旗战略提供决策依据,还能联系与远在他乡的本籍人物和曾在我旗工作的客籍人物,为争取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外部支持。通过为准格尔杰出人物树碑立传,激励全旗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为准格尔进一步发展凝聚人心。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精心筛选,认真审核,收集整理准格尔人物资料。
(二)坚持立足当代、突出重点的原则,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在历代人物中突出当代人物,在已故人物和在世人物中突出在世人物,在旗内人物和旗外人物中突出旗外人物,在旗外人物中突出本籍人物,在旗内人物中突出客籍人物。
(三)坚持发动群众、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单位要逐个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标准的人物;宣传动员符合征集标准的个人及其亲属直接报送;史志办要对重要代表性人物进行上门征集。
三、范围标准
在准格尔旗战斗、工作、生活过,对准格尔旗做过突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不限年代时间,不管健在与否,不分本籍客籍,不论职位高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在征集之列:
(一)副县级以上党政军界领导干部,由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等副县级以上单位和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报送,包括调出、退休、去世和现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由各类英雄模范人物所在的单位和总工会负责报送。
(三)副高级以上职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由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农牧、林业、水利、水保、农机、电力、气象等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单位负责报送,包括本单位调出、退休、去世和在职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四)历届全国、全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负责报送。
(五)诚信经营回报社会各类知名企业家,由我旗注册的各类规模以上企业和旗经经济商务局、工商局负责报送。
(六)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和旅居国外、台港澳的准格尔旗籍人士,由统战部、民族事务局等单位负责报送。
(七)有特殊技术、艺术的各类乡土人才,由各苏木乡镇、文化局、文联、体育局、科技局、科协等单位负责报送。
(八)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各类道德模范人物,由各苏木乡镇和宣传部、政法委、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负责报送。
(九)其他对准格尔旗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的人物,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由史志办负责征集。
四、资料要求
人物资料应信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鲜明,文字简练流畅。资料文稿逝世人物不少于2000字,在世人物不少于1000字。提供的人物资料须具备列下基本要素:
(一)基本情况:姓名(包括小名、曾用名、笔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逝世人物加记去世时间),出生地(具体到乡镇、村社),文化程度(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政治面貌(参加党派、团体情况),工作单位,主要职称和职务。
(二)主要经历:主要学习、战斗、工作经历,在准格尔旗战斗、工作经历要具体说明地点、单位和时间。
(三)主要业绩:主要事业成就,典型事迹,研究成果,参与重大活动、贡献及社会影响等。成果著作、荣誉称号要注明授予机关及时间。
(四)著述文献:传记、日记、著作、回忆录、纪念文章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五)图片实物:展示人物精神风貌的代表性现场工作照;反映人物主要成就的荣誉证书、聘书、奖状等的原件或图片。
(六)联系方式:现在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及联系人。
五、报送时限
准格尔人物资料征集工作截止10月底结束。各苏木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须在2009年10月30日前,将人物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一并报送至史志办。联系人:韩来福,电话(传真):15304773078,0477—4215103,邮箱:hanlaifu@126.com,邮编:010300。
六、管理利用
征集到的人物资料由史志办分类整理,开发利用。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编纂出版准格尔人物资料专辑;经筛选审定,逝世杰出人物传记,载入《准格尔旗志》,在世杰出人物事迹,收入《准格尔年鉴》。相关出版物赠送资料提供者。
七、组织领导
准格尔人物资料的征集工作在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旗人民政府成立准格尔人物资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银泉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贾广华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越 峰 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玉铭 旗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做好此项工作。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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