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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核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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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薛家湾镇南外环线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85万平方米,708户廉租住房,2009年5月开工,年底完工。同时全旗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得到实物配租的,全部采取租金补贴方式给与保障。 |
50分 |
完成任务记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根据提供台帐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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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家湾湖西移民新村建设18.36万平方米、2352套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5月开工,年底完工。 |
50分 |
完成任务记满分,完不成不得分 |
根据提供台帐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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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年内最少完成四次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执法大检查,严格执行项目手册和“一证两书”,发证率达到100%。 |
40分 |
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证率各占20分,按比例记分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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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按照《准格尔旗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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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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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各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做好物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年检等工作。 |
10分 |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记分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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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到100%,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到90%以上。 |
10分 |
按照比例记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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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加大“两共”维修基金收缴力度,专储资金达到100%。更加完善“两共”维修基金收缴和使用台账,年内实现“两共”维修基金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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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记分 |
查阅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