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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旗对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
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
2009-08-05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9年旗对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

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2009年旗对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各苏木乡镇和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按时上报旗委组织部考核室(第一次上报时间为630日前,第二次上报时间为1030日前)。考核室将对考核内容进行实时监控、不定期督查,并在准格尔之窗和准格尔党建网公布,不能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苏木乡镇和部门每少报或迟报1次将从总分中扣除0.5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有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旗委组织部考核室反馈。邮箱:khb409@163.com,联系电话:0477—4219851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

准格尔旗人民

2009710

附件:2009年旗直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