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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巴汉图村,厂区总占地面积38.37公顷,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24.1公顷,生活区占地面积7.5公顷,成品库区占地面积5.47公顷,原材料成品库区占地面积1.3公顷;项目设计规模为:膨化硝铵炸药12000吨/年、乳化炸药(胶状)12000吨/年、多孔铵油炸药15000吨/年(现场混装车三台)、粉状乳化炸药5000吨/年、与生产线配套使用容量为800吨的成品总库区;本项目总投资为4295.98×104元,其中:膨化硝铵炸药1316.84×104元,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290.76×104元,乳化炸药990.63×104元,粉状乳化炸药1697.75×104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主要考虑锅炉排烟对大气环境将产生的影响;其它影响源还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业噪声、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所有生产、生活产生的污废水均进行有效处理,采用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并根据用污排清的原则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处理后回用。
2、锅炉房配套除尘器,确保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通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安装吸声装置,对重点噪声源严格控制,将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严格的噪声控制要求,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本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采用燃烧和炸毁的方法,这两种方法销毁后残余量小,不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生活垃圾定期运往薛家湾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生产的各类炸药属目前国内先进的炸药品种,不含单质炸药,却有接近或超过单质炸药(梯恩梯)的爆轰性能,且配方简单,加工使用安全,爆炸后有害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是一种环保型炸药品种。同时,该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自动化控制技术和设备使生产得以连续化进行,也符合民爆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产品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机械设备均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2005年本)》中限制、淘汰的项目之列。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完善的污染治理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的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示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如何?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有利方面和不利影响分别有哪些?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区域存在哪些环境污染问题?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本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如何?
3、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如果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要求和建议,请采用邮寄形式将具体意见和要求发给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打电话给本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或环评单位负责人。
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巴汉图村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47767809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新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以南竹园小区东区B座综合楼3层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传真:0471-463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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