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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旗多项卫生惠民政策让老百姓看病无忧
2010-03-10 准格尔报社

  近年来,我旗出台了多项卫生惠民政策,切实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了发展的成果。  

    旗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着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加快建立既能体现公益性、又能调动积极性的充满活力的新机制。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准格尔旗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将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的基础上拓展为所有药物均实行零差价销售,这在全国尚属首家。本次药物零差价销售被旗委、政府确立为2010年“十五项惠民工程”内容之一。全旗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用药,严格执行自治区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现全旗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价统一,彻底取消加价,全面推行零差价销售。现有26家医疗机构减少的收入部分暂由旗财政给予补助。经测算,实行药物零差价后,旗财政每年需为26家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费用约为1500万元。这项政策带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挤掉药价水分,使得看病吃药更加便宜,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零消费。为了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证孕产妇安全,并切实减轻农民住院分娩费用负担,我旗从两方面入手,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零消费。一是实行住院分娩最高限价,全旗各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限额付费包干制,实行最高限价,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院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560元,剖宫产每例最高限价1100元,旗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每例最高限价660元,剖宫产每例最高限价1400元;二是为准旗户籍的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助,平产补助乡级400元、旗级500元,剖宫产乡级700元、旗级900元。通过这两项政策,再加上农牧民在合作医疗中报销的费用,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实现了零消费。同时还实行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的政策,2009年共救助贫困孕产妇956名,救助金额28.11万元。免费为1094名待孕妇女发放叶酸,加强了防治出生缺陷工作。  

    开设济困门诊和济困病床。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在旗内各大医院分别开设了济困门诊和济困病床。旗中心医院2009年全年济困门诊病人7874人次,济困病床住院22人次,济困金额达20余万元。为龙口镇魏家峁村一患者减免治疗费近3万元,支助生活费1000元;为甘肃省临潭县新城镇“三无”人员吴平顺免交全部治疗费7万多元,为其垫付陪床费1.13万元;全年收治特困患者7名,垫付或支付抢救治疗费用近5万元;救助贫困孕产妇分娩238人次,救助金额7.48万元;60岁以上患者免收挂号6228人次,免费金额3409元;门诊患者减免医药费819人次,减免金额2.05万元,住院减免医药费6人次,减免金额345.45元。准格尔旗人民医院为低保户、肺结核等贫困患者减免治疗费、检查费、影像检查等费用共3.11万元,102人次,其中门诊74人次,减免1.09万元;住院28人次,减免2.01万元。  

    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从2010年1月起,逐步为全旗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是我旗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有利于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有利于转变城乡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模式,有利于掌握全旗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健康档案的建档将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接诊、健康体检、疾病筛查、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等方式,遵循居民自愿的原则进行。由乡镇苏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其他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村卫生室协助,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实现连续、动态、系统化、电子化服务。乡镇苏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建立健康档案的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长期保存,防止丢失。认真做好居民健康的私密保护,不会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据了解,到2010年底,建档人数将达到全旗总人数的30%。(周勋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