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准旗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旗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准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整治、两年提升、三年巩固”的工作思路,以坚定决心和扎实举措协同推进包联“六个统筹”与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大生态”转型升级,常态化、长效化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巩固提升准旗生态环境治理成果。
一、“六个统筹”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协调统筹。一是2024年1月27日,我旗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会议精神,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旗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全旗县级领导和各苏木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对推动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及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重点工作路线图、时间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美丽“暖城”建设和“大生态”转型升级做好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正在与组织部协调对接,将污染防治攻坚及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部分指标报送组织部,待组织部上会后予以确定。三是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调整、机构优化、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事宜由市级开展此项工作。四是我旗已于2023年制定《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准格尔绿色防线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3月底完善了《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准格尔绿色防线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并报至发改委。
(二)强化法规标准统筹。一是法规的修制定工作由市级层面开展,此项工作暂未开展,待开展时我分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工作;二是地方标准需求清单工作由市级层面进行开展。三是我分局正在筹措与公安局就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席会议,同时邀请法院、检察院参加。
(三)监测评估的统筹。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已与市自然资源、林草、农牧、水利、气象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在数据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方面正在创建协同合作机制,我分局按要求配合执行;二是我分局自垂改以来将监测站站长提请市局党组任为分局党组成员,参与分局日常工作。三是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开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逐步加强我旗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可检测6大类112项,对于1个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通过委托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检测。四是建立全面、可靠的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管理服务系统。实时收集、分析和报告准格尔旗的各项生态环境数据,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多维度实现全旗环保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形成大生态、大环保的管理格局。
(四)强化监督体系统筹。一是我旗于1月27日召开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部署安排了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同时就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迎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全域保护与治理工作方案》、《准格尔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底清盘”专项行动方案》和《准格尔旗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准格尔旗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方案》,开展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任务整改及重点信访问题整改“回头看”,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一问题一销号,确保按时限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工作由市级层面开展,我分局9个执法中队对全旗10个苏木乡镇、4个街道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2023年12月8日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会议要求,我分局于12月8日下午召开局党组会,部署执法人员进驻园区开展执法工作相关事宜。
(五)强化科技创新。一是我局加强旗工信和科技局对接交流,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需求、组织申报、成果转化等工作。二是目前共有两个入库项目,一项为束汇川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入旗发改库,正在申报市发改入库。另一项为准格尔旗生态管理一体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由市局统一进行入库工作。三是我分局联合工信局、内蒙古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开展准格尔旗煤电企业低碳转型与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应用技术研究,目前已进入中期实地调研阶段。
(六)强化对外合作统筹。我局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及生态环境厅对于我旗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入库工作。我分局建议市生态环境局与呼和浩特市、陕西省榆林市、山西省忻州市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等方面开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共确定生态环境领域整治内容10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整改1项。
三、重点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旗委政府成立了准格尔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重点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气、土、固等6个工作专班,并设立了举报电话。二是组织召开2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和2次专题培训,制定印发《准格尔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底清盘”专项行动方案》《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全域保护与治理集中攻坚方案》《准格尔旗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准格尔旗清废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准格尔旗生态环境督察方案》,启动旗级层面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改。三是开展生态环境全域保护与治理集中攻坚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底清盘”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暗访工作,已拍摄三期暗访片共涉及28个问题。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摸排整治情况。
通过全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治理等方面的46项问题进行整治,其中立行立改37项,有时限要求的9项。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0项,正在整改26项。
(三)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摸排化解情况。一是设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准格尔旗发布等平台进行公布。目前共接收21条来访信息,均按照规定受理、办结。二是2024年共有涉及生态环境信访举报195起,其中市局转办案件12起,市长热线接诉即办180起,网络舆情3起,已全部办结并进行了回访。
(四)历次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016、2017、2018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2.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2项问题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3.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旗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7项,正在推进7项,均达到序时进度。
4.2024年国家和自治区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的矿区火点自燃问题,旗应急管理局已基本完成整改,正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四、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开展情况
2024年市级下达我旗污染防治攻坚任务182项,目前,已全部开工,完工51项。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截至2024年6月22日,空气优良天数优良149天,优良率为87.6%。 二是完成了久泰能源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厅子堰煤矿和酸刺沟煤矿锅炉改造工程等重点任务。三是全旗矿区煤炭相关企业非道路车辆GPS安装联网率达91.72%。四是运输道路、边坡等易起尘处喷洒抑尘剂233万平方米。五是所有工矿企业进出场道路安装喷雾装置665套。六是露天矿采坑、工业广场四周安装空气自动微站230台,对矿区空气质量实施全天候实时监管。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十三个国控、区控断面和一个湖库按月监测水质稳定达标;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填报及销号工作;完成全域排口周边环境清理及排口整治工作;2024年准格尔旗预计建设老城区(开源路北段、育才路、文明巷等)污水管网约1.257公里,现已完成733米,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已实现全覆盖。二是十八个水源地保护区水质稳定达标,按要求在准格尔旗政府网站公示水质监测报告。三是2024年全旗暂存高盐水约72.6万吨(沙圪堵产业园25万吨、大路产业园47.6万吨)已处理约58.4万吨;对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展进水浓度和毒性管控工作,经检测设备运行均正常且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泰禹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应急储备工程,项目已验收。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更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成2024年度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名录、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更新工作。三是完成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四是完成了14个苏木乡镇街道158个行政村一、二季度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五是完成了100t/d及以上规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一、二季度的巡检工作。六是督促准薛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了防渗层完整性监测。七是一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以及一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隐患排查工作。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无废细胞”体系创建行动,已确定“无废酒店”、“无废校园” 等13个“无废细胞”建设点位,并启动全旗多元化“无废细胞”创建工作。二是全面启动应用双智云固废通系统,从原辅料的采购-领取-使用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实现全过程实时监管,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水平。三是已完成涉重金属企业和重点区域内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以及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排查工作。四是完成了我旗24家企业入全市固废属性特征数据库的工作,并完成固废属性化验分析。
(五)行政执法方面。一是2024年上半年,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426余人次,检查企业2612家次,移动执法273次,实施行政处罚案55件,处罚金额约225.15万元。二是组织安全环保领域专家进企业帮扶检查,排除环保设施安全隐患,共计帮扶165家次。
(六)行政审批方面。一是审批建设项目环境文件39个,3个报告书项目,36个报告表项目,并完成了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对2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备案。二是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44家。三是对85个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四是准格尔旗2024年拟列入自治区、市级调度的69个重点项目已全部取得环评手续。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三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
四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力推进我旗43项重点任务并做好相关调度及资料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