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生格都仁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万世斌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鲁占清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德强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张 平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孙志刚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郭海东 旗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领导
成 员: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秉智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 智 旗财政局局长
白兰柱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文科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宝 旗水务局局长
马广清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大军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冯占泉 旗农牧业局局长
张 钧 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武志强 旗水务局副局长、水保局局长
张金玺 旗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蔺建铭 大路镇党委书记
鲁晓瑞 龙口镇党委书记
郭剑亮 薛家湾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金玺兼任。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资金兑付及相关工作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做好对口工作的配合协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四个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内蒙古华电十二连城电厂工作组
组 长:蔺建铭 大路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杜国华 大路镇镇长
副 组 长:崔 钧 大路镇人大主席
成 员:鲁宇奇 大路镇党委副书记
王 军 大路镇副镇长
吕向春 大路镇副镇长
杨小龙 大路煤化工基地国土分局局长
秦银良 大路镇房子滩村党支部书记
熊二虎 大路镇何家塔村党支部书记
大路镇工作人员:刘 军、武满贵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辛敏、刘胜义、董正普、梁宏伟、张保
职 责:负责大路镇何家塔村、房子滩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工作。
(二)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长滩电厂工作组
组 长:鲁晓瑞 龙口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鲁宝利 龙口镇镇长
成 员:贺国强 旗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赵 庭 龙口镇副镇长
李福厚 柏相公村党支部书记
龙口镇工作人员:陈 力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张鹰、杨小成、甄飞、韩岳升、马怀志
职 责:负责龙口镇柏相公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工作。
(三)内蒙古华厦朱家坪电力有限公司电厂工作组
组 长:鲁晓瑞 龙口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鲁宝利 龙口镇镇长
成 员:王二师 龙口镇党委副书记
胡培荣 龙口镇范家峁村党支部书记
王志高 龙口镇柏相公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龙口镇工作人员:周文斌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刘月文、武艺高、田建军
职 责:负责龙口镇柏相公村、范家峁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工作。
(四)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酸刺沟电厂二期工程工作组
组 长:郭剑亮 薛家湾镇镇长
成 员:薛贵恒 薛家湾镇副镇长、大塔村党支部书记
刘培玉 旗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闫锦宽 薛家湾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来喜 薛家湾镇海子塔村党支部书记
薛家湾镇工作人员:吕满贵、李天喜、高 鹏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蒲勇智、贺小宇、赵勇、边立新
职 责:负责薛家湾镇大塔村、海子塔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工作。
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继任领导自行接任,不再另行通知,征地拆迁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