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林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5日
准格尔旗林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保持林地“一张图”的现实性和实用性,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4〕21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关于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要求的函》(资地函〔2014〕3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关于做好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资地函〔2015〕17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地数据与国土数据衔接中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以及自治区、市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旗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期完成林地变更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林地变更调查是坚守生态红线的现实需要,是强化林地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林地范围、林地保护利用状况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保持林地数据现实性和时效性,为我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林地保护行政执法提供科学依据,为今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提供完整资料。
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主要任务是:收集林业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占用等各种导致林地变化的资料,充分衔接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地类现状及规划数据,理清林地范围与界限,掌握今后5年(至2020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业、矿产资源开发、城市建设、交通、水利、扶贫等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情况;分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存在的宜林地面积过大、耕地和建设用地上造林等问题;通过遥感判读区划、现地调查核实等技术手段,掌握林地变化的空间分布与管理属性变化信息,出台林地变更调查成果,调整、更新《准格尔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库。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从2017年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与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挂钩,以林地变更成果范围为基准,凡与林地变更成果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主要内容
通过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结合最新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土地利用规划、国土二调成果等资料,厘清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的界线,对林地范围、林地利用以及林地管理属性等内容进行变更调查,重点调查核实林地和森林的转入转出情况,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至2015年底,并对全旗2011-2015年林地范围和林地保护利用等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具体变更调查内容包括:
(一)林地范围变化调查
1. 新增林地。指因实施新的林业工程和城镇植树造林增加的林地,以及经县(旗)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实施后,使土地用途发生改变而新增加的林地。
2. 减少林地。指依法占用征收减少的林地,以及非法使用变为非林地而减少的林地。
(二)林地范围内地类变化调查
1.林地范围内地类发生变化地块的地类调查确认,重点关注新增森林地块和减少森林地块。
2. 林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地块调查,以及因灾害原因损毁的森林地块的地类确认。
(三)管理属性变更
甄别“林地管理类型”,分别按“林业部门管理”、“其他部门管理”和“有争议”进行调查统计。同时对林地权属、森林类别、林地保护等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林种等信息的变化进行调查、更新。
(四)纠偏及与土地调查数据衔接
1.实事求是地纠正林地落界时的错误或有偏的问题,包括界线和属性。
2.与国土二调成果相对照,找出林业部门划分地类与土地部门划分地类的差异,重点厘理清两种标准“林地”的关系。
(五)林地更新调查“一张图”检查验收与汇交
旗级调查、自检变更本级“一张图”,上报自治区级检查验收汇交全自治区“一张图”,并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六)编制旗县级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报告
三、方法步骤
我旗已被自治区列为全区的试点旗县,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3月1日-2016年3月20日)。制定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设立林地变更调查办公室,抽调人员组建调查队伍,落实调查工作职责,准备变更调查卫星图片、图纸及相关数据资料,开展技术培训,启动我旗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调查实施阶段(2016年3月20日-2016年5月30日)。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操作细则》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对于林地和非林地调整、国家级公益林调整以及林地保护等级确属错划或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其他规划矛盾的,要提前摸底统计,通过充分的政策和技术依据,逐级上报自治区林业厅批准后调整。
(三)整理提交成果阶段(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0日)。对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分析、评审,确定后形成变更调查成果、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和质量检查验收自查报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迎接自治区抽查验收,形成准格尔旗林地变更调查成果,调整、更新《准格尔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库。
四、组织分工
为确保我旗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推进,旗人民政府成立准格尔旗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旗林业和草原局设林地变更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开展全旗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并协调解决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今后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将以变更调查成果为主要依据,本次林地变更调查要以准格尔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为基础,用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更新、调整林地范围,要结合最新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在坚守生态红线的原则下,充分做好相关部门和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实现“多规合一”。
(二)强化协调配合。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涉及业务领域广、职能部门多,林业部门要及时与发改、国土、水务、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地变更调查技术操作细则》进行调查操作,确保全旗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质量管理。对林地变更调查结果认真开展自查,上报市级进行汇总,并向自治区技术组提交检查报告。建立林地“一张图”更新与应用机制,积极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应用,严格规范各类森林资源调查工作,保证二类调查、公益林界定、森林资源变档等工作都在林地“一张图”统一框架下开展,通过档案变更的方式实现林地年度更新调查,提高林地“一张图”使用效率。
(四)注重人员培训。林地变更调查技术性强、要求标准高,一方面,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要注重技术培训,聘请自治区、市林业部门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五)保障数据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切实做好林地变更调查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在工作成果正式公布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中间数据及成果数据。
六、工作经费保障及后续工作
此次林地变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旗人民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此次林地变更工作,并将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每年开展,将经费列入旗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