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旗重点道路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全旗重点道路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改善我旗主要公路交通干线路域环境,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优化人居环境,结合 “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村庄整治工作,针对前房子至魏家峁主要公路交通干线两侧环境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十个全覆盖”工作目标,以改善沿线容貌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高交通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处理各类路面病害,完善公路标志标牌标线,清理公路两侧违章(临时)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非公路标志标牌,清除公路两侧的垃圾,统一进行景观绿化和铺装硬化,整治公路沿线建筑、护坡,规范沿线经营行为及牌匾广告。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103省道前房子至大饭铺段、薛魏线大饭铺至魏家峁段和2号公路龙王沟大桥至荣乌高速入口。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整治
1.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对公路路基外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杂草和“五大堆”(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大运煤线的清扫保洁力度,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2.全面清理沿线住宅、商业门点视线范围内乱摆放物品。各类物品堆放有序,各类生活、生产用品统一归类,摆放整齐。商业门点无占道、店外经营行为。
3.全面整治沿线废品收购、木料、家具和汽车修理场所。各类场所统一规划路段或经营区域,统一设置标牌。
4.全面整治沿线各类围挡。按路段统一沿线围挡高度、材质,并增设底座。达到一个路段一个标准,整洁、美观、安全。
5.全面清理沿线小广告。对沿线乱涂画、乱张贴、乱喷写的小广告进行全面清除,整治范围内无小广告。
6.规范户外广告标牌。对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无主或到期未修复的广告标牌依法予以拆除。
7.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力度,沿线无私搭乱建现象。依法对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拆除。
8.规范沿线车辆停放秩序,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予以清理,对乱停乱放现象予以整治,统一增划停车线。
9.收费站周边环境整治。对收费站外立面进行整修,收费站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和美化、绿化。
(二)房屋立面处理
1.按照“十个全覆盖”的标准,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危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对房屋外立面进行美化,保持一段或一个区域建筑外立面风貌统一。
2.统一设置门头牌匾。结合外立面美化对公路沿线商户牌匾要进行分路段统一规划。色调要与建筑相协调,尺寸适中划一。
(三)地面处理
1.对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及危险桥涵进行维修改造,保证道路畅通、安全。
2.公路标志、标线、护栏(墙)、公路界牌、警示桩、道口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无非法附着物、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
3.沿线空地以绿化为主,铺装为辅,采用乔木、灌木、花卉相结合对全线进行绿化、美化,重要节点进行景观打造。
4.公路沿线的民宅、各类场站(包括:煤场、加油站、加气站、修理铺、旅店饭馆、废品收购站、加水点等)要通过设置隔离墩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平顺、美观,并修建适当的排水设施。
5.各道路出入口要实施景观打造,突出文化内涵,建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小品。
四、实施方式
沿线整治工作要按照“属地分段实施、部门协助推进”的总体原则开展。沿线所辖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路段的综合整治,各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头实施、按时完成、确保成效。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协助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鲁占清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向伟 旗人民政府正处级领导
成 员:张志虎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 智 旗财政局局长
李大军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文科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靳斐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包树桐 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广清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任志远 旗园林绿化事业局局长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王美美 旗党政督查室主任
郑文兴 旗法院党组成员
满成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改生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大队长
郭剑亮 薛家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国华 大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鲁宝利 龙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文权 迎泽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福升 蓝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 建 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城市管理执法局,具体负责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志虎兼任。
(二)专项工作组
1.容貌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沿线公路两侧商铺经营行为、门头牌匾、各类户外广告、乱摆乱放、零乱设施的综合整治工作。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牵头,旗法院、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经信局、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卫局抽调人员配合,乡镇和街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其中,大路镇由鲁宇奇(党委副书记)负责,薛家湾镇由刘治伟(副镇长)负责,龙口镇由王二师(党委副书记)负责,蓝天街道办事处由杨彩英(副主任)负责,友谊街道办事处由史建军(副主任)、刘雅娜(副主任)、王校植(副主任、武装部长)分别负责,迎泽街道办事处由倪国柱(副主任、武装部长)负责。
2.路面维护专项工作组。负责沿线公路病害修复、标牌标线整治和协调公路业主开展整治工作。市政道路由旗住建规划局负责,非市政道路和收费站周边环境整治由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标志标牌属市政道路的由旗交管大队负责、非市政道路的由旗交通运输局负责。
3.建筑立面处理专项工作组。负责建筑物外立面的规划设计和改造工作,实现一段或者一个区域内建筑风貌的统一。旗住建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的审查和实施过程指导和监管,乡镇和街道负责具体实施。
4.地面硬化专项工作组。负责沿线重要部位和集中点地面铺装硬化工作,硬化量要严格控制。市政区内由旗住建规划局组织实施;市政区外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旗住建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
5.车辆停放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沿线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的整治工作。市政区的由旗城管执法局负责,非市政区由旗交管大队负责,乡镇和街道配合。
6.景观绿化专项工作组。负责沿线绿化和重要节点景观打造。旗园林局负责实施103省道大饭铺至玻璃圪旦、2号公路薛家湾至荣乌高速出口、塔哈拉路(滨河北路)景观绿化,其余由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乡镇和街道配合。
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和秩序维护工作,市政区由旗级相关部门负责,市政区外由所辖乡镇、街道负责。各单位要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得当,见到实效。
今后,除旗人民政府领导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相应接替工作,不再另文通知。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5日— 3月5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成规划设计,制定整治方案,开展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4月2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同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房屋外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和铺装硬化等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三)提升巩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各专项工作组对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对整治效果进行巩固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时限要求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整治经费从“十个全覆盖”环境整治预算中解决,旗财政要按照工作进度按期足额拨付,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时限要求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对后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成效。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旗党政督查室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各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