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5
  • banner4
  • banner3
  • banner2
  • banner1
您好,欢迎来到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
  •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 蒙古文
  • 无障碍
  •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 登录
  • 注册
  • 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万象准格尔
  • 专题聚焦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6年 - 第二期 - 旗人民政府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3-28 00:00  
放大 缩小 保存 打印
分享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推进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巩固提升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旗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提升重点区域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与全旗“十个全覆盖”村庄绿化同步进行,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加快美丽准格尔建设进程。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28日—3月2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3月29日—4月1日为落实地块阶段;4月1日—4月底为集中栽植阶段,即义务植树月;4月11日—4月17日为义务植树周;6月30日—8月30日为雨季补植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二)绿化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村委会所在地、道路沿线(国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园区内外(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大路煤化工基地)、城镇周边(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河岸山前(重要河流及丘陵山前)、厂矿企业(厂区、矿区生态恢复区)等重点区域。

(三)建设任务。全旗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造林面积1.3万亩。每个适龄公民种植大苗8—10株,农牧民开展“户种百棵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以上。

(四)责任分工。全民义务植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除负责完成辖区义务植树任务外,还要负责督促、组织辖区各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农民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包扶单位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义务植树技术指导工作。

二、义务植树活动安排

为了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式,推动全旗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农村,使全旗干部职工与群众一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干部统一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一天,其余时间深入到包联嘎查村(社区)和农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在沙圪堵镇区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职工在大路煤化工基地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旗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单位所包扶嘎查村(社区)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行义务植树,没有包扶嘎查村、社区任务的驻地企业和社会团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地块进行义务植树。

三、技术要求

(一)施工设计。旗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绿化事业局负责薛家湾镇区北山的绿化设计。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的地块落实和施工设计。

(二)苗木组织选调。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原则要求就近组织调运苗木,严禁移植大树造林(针叶树种苗高原则上不超过1米,阔叶树种胸径原则上不超过3厘米)。旗四大班子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的苗木自行选调,旗林业和草原局核拨苗条费。社会团体、驻地厂矿企业和群众义务植树苗木自行解决。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坚决杜绝从疫区调苗。

(三)栽植养护。苗木栽植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要求进行;苗木栽植后,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抚育,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负责抚育,一包三年,三年后由土地承包者自行抚育,其余部分由义务植树实施主体负责,确保义务植树栽一株活一株。

(四)质量管理。坚持把绿化质量放在首位。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乡村两级义务植树质量管理人员,在监督造林质量的同时,负责义务植树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林业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辖区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旗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动员全旗上下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牧民在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植树造林,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苏木乡镇街道要与当地帮扶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旗党政督查室、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从3月26日开始,各苏木乡镇街道责成专人每周向旗林业和草原局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

附件: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标识码:1506220004

主办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准格尔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方式:0477-2294708  蒙ICP备06000042号-1  蒙公网安备:15062202000119

  • 党政机关
  •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 本站支持IPv6
  • 智能机器人

    智能机器人

  • 国务院政策信息

    国务院
    政策信息

  • 自治区政策信息

    自治区
    政策信息

  • 办事服务电话

    办事
    服务电话

  • 便民日历

    便民日历

  • 建议征集

    建议征集

TOP
展开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准格尔旗政务综合服务终端
银发专区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旗政府领导

  • 政府机关

  • 政府工作报告

  • 政府公报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重点领域信息

旗人民政府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3-28 00:00 
打印 字体大小: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推进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巩固提升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旗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提升重点区域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与全旗“十个全覆盖”村庄绿化同步进行,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加快美丽准格尔建设进程。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28日—3月2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3月29日—4月1日为落实地块阶段;4月1日—4月底为集中栽植阶段,即义务植树月;4月11日—4月17日为义务植树周;6月30日—8月30日为雨季补植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二)绿化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村委会所在地、道路沿线(国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园区内外(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大路煤化工基地)、城镇周边(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河岸山前(重要河流及丘陵山前)、厂矿企业(厂区、矿区生态恢复区)等重点区域。

(三)建设任务。全旗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造林面积1.3万亩。每个适龄公民种植大苗8—10株,农牧民开展“户种百棵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以上。

(四)责任分工。全民义务植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除负责完成辖区义务植树任务外,还要负责督促、组织辖区各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农民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包扶单位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义务植树技术指导工作。

二、义务植树活动安排

为了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式,推动全旗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农村,使全旗干部职工与群众一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干部统一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一天,其余时间深入到包联嘎查村(社区)和农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在沙圪堵镇区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职工在大路煤化工基地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旗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单位所包扶嘎查村(社区)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行义务植树,没有包扶嘎查村、社区任务的驻地企业和社会团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地块进行义务植树。

三、技术要求

(一)施工设计。旗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绿化事业局负责薛家湾镇区北山的绿化设计。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的地块落实和施工设计。

(二)苗木组织选调。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原则要求就近组织调运苗木,严禁移植大树造林(针叶树种苗高原则上不超过1米,阔叶树种胸径原则上不超过3厘米)。旗四大班子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的苗木自行选调,旗林业和草原局核拨苗条费。社会团体、驻地厂矿企业和群众义务植树苗木自行解决。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坚决杜绝从疫区调苗。

(三)栽植养护。苗木栽植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要求进行;苗木栽植后,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抚育,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负责抚育,一包三年,三年后由土地承包者自行抚育,其余部分由义务植树实施主体负责,确保义务植树栽一株活一株。

(四)质量管理。坚持把绿化质量放在首位。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乡村两级义务植树质量管理人员,在监督造林质量的同时,负责义务植树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林业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辖区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旗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动员全旗上下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牧民在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植树造林,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苏木乡镇街道要与当地帮扶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旗党政督查室、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从3月26日开始,各苏木乡镇街道责成专人每周向旗林业和草原局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准格尔旗政务综合服务终端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8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推进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巩固提升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旗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提升重点区域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与全旗“十个全覆盖”村庄绿化同步进行,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加快美丽准格尔建设进程。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28日—3月2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3月29日—4月1日为落实地块阶段;4月1日—4月底为集中栽植阶段,即义务植树月;4月11日—4月17日为义务植树周;6月30日—8月30日为雨季补植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二)绿化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村委会所在地、道路沿线(国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园区内外(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大路煤化工基地)、城镇周边(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河岸山前(重要河流及丘陵山前)、厂矿企业(厂区、矿区生态恢复区)等重点区域。

(三)建设任务。全旗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造林面积1.3万亩。每个适龄公民种植大苗8—10株,农牧民开展“户种百棵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以上。

(四)责任分工。全民义务植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除负责完成辖区义务植树任务外,还要负责督促、组织辖区各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农民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包扶单位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义务植树技术指导工作。

二、义务植树活动安排

为了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式,推动全旗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农村,使全旗干部职工与群众一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干部统一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一天,其余时间深入到包联嘎查村(社区)和农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在沙圪堵镇区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职工在大路煤化工基地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旗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单位所包扶嘎查村(社区)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行义务植树,没有包扶嘎查村、社区任务的驻地企业和社会团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地块进行义务植树。

三、技术要求

(一)施工设计。旗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绿化事业局负责薛家湾镇区北山的绿化设计。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的地块落实和施工设计。

(二)苗木组织选调。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原则要求就近组织调运苗木,严禁移植大树造林(针叶树种苗高原则上不超过1米,阔叶树种胸径原则上不超过3厘米)。旗四大班子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的苗木自行选调,旗林业和草原局核拨苗条费。社会团体、驻地厂矿企业和群众义务植树苗木自行解决。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坚决杜绝从疫区调苗。

(三)栽植养护。苗木栽植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要求进行;苗木栽植后,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抚育,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负责抚育,一包三年,三年后由土地承包者自行抚育,其余部分由义务植树实施主体负责,确保义务植树栽一株活一株。

(四)质量管理。坚持把绿化质量放在首位。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乡村两级义务植树质量管理人员,在监督造林质量的同时,负责义务植树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林业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辖区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旗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动员全旗上下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牧民在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植树造林,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苏木乡镇街道要与当地帮扶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旗党政督查室、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从3月26日开始,各苏木乡镇街道责成专人每周向旗林业和草原局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发布
  • 万象准格尔
  • 专题聚焦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黄河绿然几字湾煤金明珠准格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6年 - 第二期 - 旗人民政府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16-03-28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为推进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巩固提升全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旗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提升重点区域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与全旗“十个全覆盖”村庄绿化同步进行,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加快美丽准格尔建设进程。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28日—3月29日为宣传动员阶段;3月29日—4月1日为落实地块阶段;4月1日—4月底为集中栽植阶段,即义务植树月;4月11日—4月17日为义务植树周;6月30日—8月30日为雨季补植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二)绿化范围。各苏木乡镇街道义务植树基地、村委会所在地、道路沿线(国省道、县乡道、铁路沿线),园区内外(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和大路煤化工基地)、城镇周边(城镇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河岸山前(重要河流及丘陵山前)、厂矿企业(厂区、矿区生态恢复区)等重点区域。

(三)建设任务。全旗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造林面积1.3万亩。每个适龄公民种植大苗8—10株,农牧民开展“户种百棵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以上。

(四)责任分工。全民义务植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除负责完成辖区义务植树任务外,还要负责督促、组织辖区各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农民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嘎查村社区包扶单位认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义务植树技术指导工作。

二、义务植树活动安排

为了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方式,推动全旗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农村,使全旗干部职工与群众一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旗四大班子县级领导干部统一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一天,其余时间深入到包联嘎查村(社区)和农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干部职工在沙圪堵镇区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职工在大路煤化工基地周围选择义务植树基地进行植树;旗直机关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单位所包扶嘎查村(社区)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行义务植树,没有包扶嘎查村、社区任务的驻地企业和社会团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落实地块进行义务植树。

三、技术要求

(一)施工设计。旗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绿化事业局负责薛家湾镇区北山的绿化设计。沙圪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植树的地块落实和施工设计。

(二)苗木组织选调。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原则要求就近组织调运苗木,严禁移植大树造林(针叶树种苗高原则上不超过1米,阔叶树种胸径原则上不超过3厘米)。旗四大班子在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的苗木自行选调,旗林业和草原局核拨苗条费。社会团体、驻地厂矿企业和群众义务植树苗木自行解决。旗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坚决杜绝从疫区调苗。

(三)栽植养护。苗木栽植要严格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指导要求进行;苗木栽植后,薛家湾镇区北山义务植树苗木由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抚育,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旗直机关各单位和各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义务植树苗木由义务植树单位负责抚育,一包三年,三年后由土地承包者自行抚育,其余部分由义务植树实施主体负责,确保义务植树栽一株活一株。

(四)质量管理。坚持把绿化质量放在首位。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明确乡村两级义务植树质量管理人员,在监督造林质量的同时,负责义务植树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林业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带头示范。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苏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辖区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旗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义务植树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动员全旗上下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乡村、美化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谁栽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广大农牧民在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植树造林,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苏木乡镇街道要与当地帮扶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旗党政督查室、林业和草原局要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从3月26日开始,各苏木乡镇街道责成专人每周向旗林业和草原局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2016年全旗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

附件: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准格尔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20004 蒙ICP备06000042号-1
  • 联系方式:0477-2294708 蒙公网安备:15062202000119
  • 党政机关
  •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