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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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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准格尔旗境内包府公路路域环境和行车条件,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包府公路(S214)准格尔旗段。根据准乡文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包府路两侧300米内规划为治理区,该区内的建筑物、构建物要进行统一装饰,各类牌匾、宣传标语要规范统一;包府路两侧100米内规划为整顿区,该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并进行平整绿化;在包府沿线路基两侧划定15米作为今后扩建改造的预留区;预留区外两侧30米规划为绿化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对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进行及时维修改造,加强危险桥涵的管控、改造力度、保证行车舒适安全。

1.路基、路面:路肩保持平整、边坡稳定,排水和防护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整洁、干净,有计划地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提高养护质量。

2.桥涵:桥涵外观整洁,桥面平整干净,桥护栏粉刷美观,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行洪畅通。

3.附属设施:公路标准、标线、护栏、公路界牌、警示桩、道口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无非法附着物、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

4.及时更新陈旧、破损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准确的指路标准、地名牌、景区牌,实现道路标志、地名牌、景区牌的统一规范化。

(二)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力度,依法对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拆除。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装饰处理;因历史原因建成在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要进行统一登记,并采取隔离墩或隔离墙等形式实现路宅分离。

(三)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对已经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在许可期限结束后,进行迁移或拆除;对符合规划的,可在重新许可后予以保留;对虽经许可但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

(四)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对公路路基外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五大堆”(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卫生死角的环境治理力度,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五)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及沿线场站的管理,全面排查公路平交道口的基本情况,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坚决予以封闭;对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保证道口处路面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美化和保洁工作,保持排水畅通,方便群众通行。对公路沿线的民宅、各类场站(包括煤场、加油站、加气站、修理铺、旅店饭馆、废品收购站等)要通过设置隔离墩或隔离墙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平顺、美观,并修建适当的排水设施,不得将地面汇水直接排向公路路面。

(六)坚决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修理、理发、加水、小饭馆等营业场所,加大对路边饭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乱停乱放,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七)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依托现有固定超限站采取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重要路段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车辆,加大沙场、石场、煤厂等企业和货物集散地的监管力度,规范货运车辆超载行为,预防和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八)提高公路沿线绿化率。有效扩大沿线绿化总量,按照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三、责任分工

第一片区负责人:杨报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下同)

整治片区:包府公路准伊界至补龙壕服务区北(包府公路39公里处),约3公里。

第二片区负责人:张志虎

牵头单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补龙壕服务区北至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约2.5公里。

第三片区负责人:靳斐云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至碌碡焉收费站北,约7.7公里。

第四片区负责人:李树林

牵头单位:旗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碌碡焉收费站北至准伊界(中海石油加油站),约6.1公里。

第五片区负责人:任二虎

牵头单位:准格尔召镇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镇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31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摸清包府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包府公路环境治理得到有效提高,营造安全、畅通、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的通行环境。

(三)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整治经验,为巩固成果打好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包府线(准格尔旗段)环境整治工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额登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杨  光        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李富生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虎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常挨厚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靳斐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亚龙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满成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改生        市交管支队准旗交管大队队长

   田振虹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准格尔旗第二分局局长

  张  明        市交管支队包府公路交管大队队长

   任二虎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富生兼任。

六、其他要求

(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准格尔召镇、内蒙古东信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齐抓共管、人人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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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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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准格尔旗境内包府公路路域环境和行车条件,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包府公路(S214)准格尔旗段。根据准乡文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包府路两侧300米内规划为治理区,该区内的建筑物、构建物要进行统一装饰,各类牌匾、宣传标语要规范统一;包府路两侧100米内规划为整顿区,该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并进行平整绿化;在包府沿线路基两侧划定15米作为今后扩建改造的预留区;预留区外两侧30米规划为绿化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对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进行及时维修改造,加强危险桥涵的管控、改造力度、保证行车舒适安全。

1.路基、路面:路肩保持平整、边坡稳定,排水和防护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整洁、干净,有计划地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提高养护质量。

2.桥涵:桥涵外观整洁,桥面平整干净,桥护栏粉刷美观,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行洪畅通。

3.附属设施:公路标准、标线、护栏、公路界牌、警示桩、道口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无非法附着物、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

4.及时更新陈旧、破损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准确的指路标准、地名牌、景区牌,实现道路标志、地名牌、景区牌的统一规范化。

(二)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力度,依法对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拆除。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装饰处理;因历史原因建成在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要进行统一登记,并采取隔离墩或隔离墙等形式实现路宅分离。

(三)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对已经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在许可期限结束后,进行迁移或拆除;对符合规划的,可在重新许可后予以保留;对虽经许可但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

(四)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对公路路基外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五大堆”(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卫生死角的环境治理力度,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五)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及沿线场站的管理,全面排查公路平交道口的基本情况,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坚决予以封闭;对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保证道口处路面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美化和保洁工作,保持排水畅通,方便群众通行。对公路沿线的民宅、各类场站(包括煤场、加油站、加气站、修理铺、旅店饭馆、废品收购站等)要通过设置隔离墩或隔离墙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平顺、美观,并修建适当的排水设施,不得将地面汇水直接排向公路路面。

(六)坚决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修理、理发、加水、小饭馆等营业场所,加大对路边饭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乱停乱放,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七)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依托现有固定超限站采取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重要路段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车辆,加大沙场、石场、煤厂等企业和货物集散地的监管力度,规范货运车辆超载行为,预防和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八)提高公路沿线绿化率。有效扩大沿线绿化总量,按照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三、责任分工

第一片区负责人:杨报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下同)

整治片区:包府公路准伊界至补龙壕服务区北(包府公路39公里处),约3公里。

第二片区负责人:张志虎

牵头单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补龙壕服务区北至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约2.5公里。

第三片区负责人:靳斐云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至碌碡焉收费站北,约7.7公里。

第四片区负责人:李树林

牵头单位:旗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碌碡焉收费站北至准伊界(中海石油加油站),约6.1公里。

第五片区负责人:任二虎

牵头单位:准格尔召镇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镇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31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摸清包府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包府公路环境治理得到有效提高,营造安全、畅通、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的通行环境。

(三)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整治经验,为巩固成果打好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包府线(准格尔旗段)环境整治工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额登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杨  光        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李富生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虎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常挨厚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靳斐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亚龙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满成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改生        市交管支队准旗交管大队队长

   田振虹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准格尔旗第二分局局长

  张  明        市交管支队包府公路交管大队队长

   任二虎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富生兼任。

六、其他要求

(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准格尔召镇、内蒙古东信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齐抓共管、人人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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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5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准格尔旗境内包府公路路域环境和行车条件,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包府公路(S214)准格尔旗段。根据准乡文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包府路两侧300米内规划为治理区,该区内的建筑物、构建物要进行统一装饰,各类牌匾、宣传标语要规范统一;包府路两侧100米内规划为整顿区,该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并进行平整绿化;在包府沿线路基两侧划定15米作为今后扩建改造的预留区;预留区外两侧30米规划为绿化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对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进行及时维修改造,加强危险桥涵的管控、改造力度、保证行车舒适安全。

1.路基、路面:路肩保持平整、边坡稳定,排水和防护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整洁、干净,有计划地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提高养护质量。

2.桥涵:桥涵外观整洁,桥面平整干净,桥护栏粉刷美观,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行洪畅通。

3.附属设施:公路标准、标线、护栏、公路界牌、警示桩、道口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无非法附着物、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

4.及时更新陈旧、破损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准确的指路标准、地名牌、景区牌,实现道路标志、地名牌、景区牌的统一规范化。

(二)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力度,依法对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拆除。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装饰处理;因历史原因建成在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要进行统一登记,并采取隔离墩或隔离墙等形式实现路宅分离。

(三)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对已经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在许可期限结束后,进行迁移或拆除;对符合规划的,可在重新许可后予以保留;对虽经许可但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

(四)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对公路路基外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五大堆”(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卫生死角的环境治理力度,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五)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及沿线场站的管理,全面排查公路平交道口的基本情况,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坚决予以封闭;对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保证道口处路面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美化和保洁工作,保持排水畅通,方便群众通行。对公路沿线的民宅、各类场站(包括煤场、加油站、加气站、修理铺、旅店饭馆、废品收购站等)要通过设置隔离墩或隔离墙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平顺、美观,并修建适当的排水设施,不得将地面汇水直接排向公路路面。

(六)坚决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修理、理发、加水、小饭馆等营业场所,加大对路边饭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乱停乱放,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七)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依托现有固定超限站采取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重要路段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车辆,加大沙场、石场、煤厂等企业和货物集散地的监管力度,规范货运车辆超载行为,预防和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八)提高公路沿线绿化率。有效扩大沿线绿化总量,按照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三、责任分工

第一片区负责人:杨报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下同)

整治片区:包府公路准伊界至补龙壕服务区北(包府公路39公里处),约3公里。

第二片区负责人:张志虎

牵头单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补龙壕服务区北至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约2.5公里。

第三片区负责人:靳斐云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至碌碡焉收费站北,约7.7公里。

第四片区负责人:李树林

牵头单位:旗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碌碡焉收费站北至准伊界(中海石油加油站),约6.1公里。

第五片区负责人:任二虎

牵头单位:准格尔召镇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镇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31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摸清包府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包府公路环境治理得到有效提高,营造安全、畅通、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的通行环境。

(三)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整治经验,为巩固成果打好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包府线(准格尔旗段)环境整治工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额登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杨  光        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李富生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虎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常挨厚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靳斐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亚龙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满成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改生        市交管支队准旗交管大队队长

   田振虹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准格尔旗第二分局局长

  张  明        市交管支队包府公路交管大队队长

   任二虎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富生兼任。

六、其他要求

(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准格尔召镇、内蒙古东信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齐抓共管、人人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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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6-03-25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准格尔旗境内包府公路路域环境和行车条件,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包府公路(S214)准格尔旗段。根据准乡文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包府路两侧300米内规划为治理区,该区内的建筑物、构建物要进行统一装饰,各类牌匾、宣传标语要规范统一;包府路两侧100米内规划为整顿区,该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并进行平整绿化;在包府沿线路基两侧划定15米作为今后扩建改造的预留区;预留区外两侧30米规划为绿化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对各类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进行及时维修改造,加强危险桥涵的管控、改造力度、保证行车舒适安全。

1.路基、路面:路肩保持平整、边坡稳定,排水和防护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整洁、干净,有计划地进行路面大中修、改造,提高养护质量。

2.桥涵:桥涵外观整洁,桥面平整干净,桥护栏粉刷美观,结构无损坏,基础无冲刷、掏空,行洪畅通。

3.附属设施:公路标准、标线、护栏、公路界牌、警示桩、道口桩、里程桩等保持完整、齐全,设置规范、醒目,无非法附着物、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

4.及时更新陈旧、破损以及设置不规范、不准确的指路标准、地名牌、景区牌,实现道路标志、地名牌、景区牌的统一规范化。

(二)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力度,依法对公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拆除。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老旧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装饰处理;因历史原因建成在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要进行统一登记,并采取隔离墩或隔离墙等形式实现路宅分离。

(三)规范公路标志标牌。对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对已经许可设置的广告设施,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在许可期限结束后,进行迁移或拆除;对符合规划的,可在重新许可后予以保留;对虽经许可但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

(四)全面清理公路沿线的垃圾、杂物。对公路路基外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五大堆”(沙堆、土堆、石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卫生死角的环境治理力度,建立长效卫生保洁机制。

(五)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及沿线场站的管理,全面排查公路平交道口的基本情况,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坚决予以封闭;对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保证道口处路面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美化和保洁工作,保持排水畅通,方便群众通行。对公路沿线的民宅、各类场站(包括煤场、加油站、加气站、修理铺、旅店饭馆、废品收购站等)要通过设置隔离墩或隔离墙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平顺、美观,并修建适当的排水设施,不得将地面汇水直接排向公路路面。

(六)坚决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修理、理发、加水、小饭馆等营业场所,加大对路边饭店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两侧乱停乱放,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

(七)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依托现有固定超限站采取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重要路段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载超限车辆,加大沙场、石场、煤厂等企业和货物集散地的监管力度,规范货运车辆超载行为,预防和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八)提高公路沿线绿化率。有效扩大沿线绿化总量,按照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

三、责任分工

第一片区负责人:杨报

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下同)

整治片区:包府公路准伊界至补龙壕服务区北(包府公路39公里处),约3公里。

第二片区负责人:张志虎

牵头单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补龙壕服务区北至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约2.5公里。

第三片区负责人:靳斐云

牵头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伊泰西召发运站铁路桥北至碌碡焉收费站北,约7.7公里。

第四片区负责人:李树林

牵头单位:旗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碌碡焉收费站北至准伊界(中海石油加油站),约6.1公里。

第五片区负责人:任二虎

牵头单位:准格尔召镇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整治片区:镇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31日)。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工作要求,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20日)。各责任单位要摸清包府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包府公路环境治理得到有效提高,营造安全、畅通、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的通行环境。

(三)验收阶段(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整治经验,为巩固成果打好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包府线(准格尔旗段)环境整治工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额登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杨  光        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旭东        薛家湾供电局局长

   李富生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虎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云祥        旗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常挨厚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靳斐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林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忠芳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亚龙        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满成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改生        市交管支队准旗交管大队队长

   田振虹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准格尔旗第二分局局长

  张  明        市交管支队包府公路交管大队队长

   任二虎        准格尔召镇党委书记

旗包府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富生兼任。

六、其他要求

(一)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是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准格尔召镇、内蒙古东信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齐抓共管、人人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包府公路(准格尔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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