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6〕36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实施好我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直统单位,各大企业,各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20%的资金用于备灾救灾储备金;30%的资金用于人道救助、灾害救援并继续巩固“博爱一日捐,温暖千万家”、“博爱一日捐,救助特困群众”、“博爱一日捐,救助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行动”等原有品牌项目;50%的资金用于围绕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的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红十字博爱家园”和“红十字博爱应急救护角”等项目。
四、活动安排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2016年4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1月底结束。
(二)各人民团体及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充分征得单位职工同意的基础上,由旗财政局一次性代收在职职工月工资的1/30;其余单位按上述标准自行组织募捐,并提供捐款人员名单。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并提供捐款人名单。
(三)各企业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将捐款统一交至旗红十字会。
五、其他事项
(一)募捐活动由旗红十字会按照分级组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承办。“博爱一日捐”善款要按要求统一交至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各单位不得截留。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意义,将募捐活动作为扎实开展“爱我鄂尔多斯”和“为基层办实事、为百姓服好务”主题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参与全旗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工程的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开展好募捐活动。
(三)旗红十字会要加强内部自律规范,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管,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公众放心、让受助者满意。
(四)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报旗红十字会备案。
六、募捐方式
(一)现场捐款
地 址:准格尔旗红十字会办公室(旗社保局六楼)
联 系 人:刘凤清
联系电话:0477—4705421
电子邮箱:zqhh.4705421@163.com
(二)银行转账(请注明捐款单位)
开户名称:准格尔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工行准格尔煤田矿区支行
捐款账号:0612 0530 2920 0063 925
附件:征求意见表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