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准格尔旗委关于邬文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准党干字〔2016〕3号)、《中共准格尔旗委关于葛文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准党干字〔2016〕10号)及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2016年第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邬文亮 任砒砂岩生态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文斌 免去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职务;
葛文煜 免去人防办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武国秀 免去人防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李志君 免去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 智 免去财政局国资办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培荣 免去财政局国资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聂宏斌 免去法制办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乔凤华 免去乌兰不浪林场场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武银福 免去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二生 免去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志忠 免去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在兵 免去林业和草原局林工站站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韩宝林 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千 钧 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乔 耀 免去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虎刚 免去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贺澜昌 免去城投公司主任科员职务,调审计局工作,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永军 免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祁存海 任政府采购管理办主任,免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高 免去政府采购管理办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徐 卫 免去政府采购管理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段晓宏 免去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乔建功 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荣 免去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王志秀 免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李献忠 免去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银旺 免去禁牧禁垦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王广源 免去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 珊 免去房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赵静华 免去低保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郭 耿 免去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杨占晓 免去扶贫开发办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董双河 免去农牧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李成福 免去农牧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任栋林 免去新农办主任职务;
王埃林 免去新农办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贵平 免去征地移民办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苗德胜 任征地移民办副主任,免去蓝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 源 免去煤炭局东部地区煤炭安全稽查站站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肖 建 免去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崔 钧 任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睿 免去接待办主任职务;
廉正洋 任大路煤化工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丁 宁 任大路煤化工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康秀荣 任史志办副主任;
王利峰 免去大路煤化工基地安监分局副局长职务,调煤炭局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乃银 免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奇玉龙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胡瑞华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免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刘良智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准格尔 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局长职务;
刘永清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 锁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主任科员,免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贺 电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彩凤 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占清 免去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王鹏飞 免去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职务;
邬郢邦 免去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冯占泉 任准通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秉钧 任国兴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海荣 任泰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凤义 任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