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7〕44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旗国地税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旗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鲁占清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苏彪旗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常武生旗地方税务局局长
张举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王存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分局局长
杜林峰纳日松地方税务分局局长
戴永明大路煤化工基地地方税务分局局长
成员:乔利平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郎文胜旗财政局副局长
张金玺旗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安世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乔礼军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付军旗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李玉成旗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国地税合作工作中的重点事项和重大措施;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深化国地税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合作措施的情况;决定国地税合作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主任由苏彪兼任。
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继任领导自行接任,不再另行通知。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