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准格尔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制度》,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7年4月8日
准格尔旗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
秩序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全旗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精神,决定建立准格尔旗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刘向伟旗人民政府正处级领导
副召集人:张 钧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成员:聂鹏举旗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张秉智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靳斐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报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秀兰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常挨厚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满成云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席会议负责对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张钧兼任,副主任分别由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分管领导和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协调机制,日常检查、督促工作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向本部门负责同志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例会,研究讨论每季度工作,重要工作、重点问题召开主任工作会研究解决。
二、主要职能
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旗旅游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全旗旅游市场发展环境,研究加强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措施办法;通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协调解决旅游市场监管中的有关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旗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和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各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守法诚信经营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有针对性的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旗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和导游人员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及冒充旅行社工作人员欺诈游客的行为,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以及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的行为。查处导游人员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索要小费、联手宰客及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行为。负责对旅游企业的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及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营造健康、阳光的文化旅游娱乐环境。
旗公安局:负责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游客集中地区治安交通秩序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和打击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旅游治安秩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旅游市场无证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社会餐饮、宾馆酒店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大对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清理、整顿、规范重点旅游景区购物市场,强化对旅游区和旅游服务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擅自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旅游客运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营运资格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重点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依法查处无证(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欺客宰客、超载、拒载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冲击客运班线秩序,擅自从事客运班线运输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监管和规范水上旅游交通运输、水域旅游项目等经营行为,查处无证无照驾驶船舶等非法经营行为。
旗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及娱乐的价格收费项目的监管;依法查处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和索道、观光车随意涨价,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等行为;依法查处宾馆酒店旅游高峰时期随意涨价,质价不符的行为和旅行社低于成本价招徕旅游者的行为。
旗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管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情况、医疗急救机构应急准备情况、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情况。协调做好游客密集区域、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食宿卫生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对未达到标准的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经营的违规行为。
旗民族宗教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的执业行为,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诱导游客烧高香、借教敛财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议题及会务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草拟联席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签发,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旅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统一规范、整体联动、依法行政、各负其责”的方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工作,妥善处理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加快我旗旅游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全面改善。
(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在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联动,以整促改,逐步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推动我旗旅游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