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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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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确保我旗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生态移民等人员实现平等就业、稳定就业。现将全旗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保障全旗“创业就业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力争为全旗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旗就业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好全旗创业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正在推进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充分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以“六到位”为基础提高平台服务能力。旗直各部门要帮助包扶嘎查村(社区)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至少帮扶1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本单位年内至少帮扶5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就业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市对旗创业就业考核指标,结合我旗实际,将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00人,其中安置准旗籍大学生1000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其中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以上级就业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准,旗就业局另文通知。

二、强化就业服务考核督导工作,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年,将全旗城乡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见附件1),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将人员信息定期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创业就业实绩考核的唯一赋分标准。考核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旗委组织部考核办、旗人社局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由旗就业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由全年四次季度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城镇就业和降低失业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辖区劳动力资源调查、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工作,准确、及时完成九项实名制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未按要求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创业就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旗人社局、就业局要注重业务指导,逐步规范各项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方式和工作措施,确保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2017年全旗创业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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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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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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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确保我旗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生态移民等人员实现平等就业、稳定就业。现将全旗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保障全旗“创业就业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力争为全旗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旗就业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好全旗创业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正在推进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充分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以“六到位”为基础提高平台服务能力。旗直各部门要帮助包扶嘎查村(社区)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至少帮扶1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本单位年内至少帮扶5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就业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市对旗创业就业考核指标,结合我旗实际,将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00人,其中安置准旗籍大学生1000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其中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以上级就业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准,旗就业局另文通知。

二、强化就业服务考核督导工作,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年,将全旗城乡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见附件1),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将人员信息定期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创业就业实绩考核的唯一赋分标准。考核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旗委组织部考核办、旗人社局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由旗就业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由全年四次季度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城镇就业和降低失业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辖区劳动力资源调查、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工作,准确、及时完成九项实名制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未按要求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创业就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旗人社局、就业局要注重业务指导,逐步规范各项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方式和工作措施,确保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2017年全旗创业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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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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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8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确保我旗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生态移民等人员实现平等就业、稳定就业。现将全旗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保障全旗“创业就业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力争为全旗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旗就业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好全旗创业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正在推进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充分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以“六到位”为基础提高平台服务能力。旗直各部门要帮助包扶嘎查村(社区)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至少帮扶1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本单位年内至少帮扶5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就业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市对旗创业就业考核指标,结合我旗实际,将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00人,其中安置准旗籍大学生1000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其中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以上级就业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准,旗就业局另文通知。

二、强化就业服务考核督导工作,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年,将全旗城乡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见附件1),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将人员信息定期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创业就业实绩考核的唯一赋分标准。考核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旗委组织部考核办、旗人社局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由旗就业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由全年四次季度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城镇就业和降低失业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辖区劳动力资源调查、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工作,准确、及时完成九项实名制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未按要求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创业就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旗人社局、就业局要注重业务指导,逐步规范各项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方式和工作措施,确保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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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确保我旗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生态移民等人员实现平等就业、稳定就业。现将全旗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保障全旗“创业就业工程”顺利实施,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力争为全旗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旗就业局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好全旗创业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结合正在推进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辖区贫困户劳动力充分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以“六到位”为基础提高平台服务能力。旗直各部门要帮助包扶嘎查村(社区)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至少帮扶1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本单位年内至少帮扶5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就业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市对旗创业就业考核指标,结合我旗实际,将2017年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00人,其中安置准旗籍大学生1000人;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其中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以上级就业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为准,旗就业局另文通知。

二、强化就业服务考核督导工作,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年,将全旗城乡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见附件1),要求按照时间进度将人员信息定期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录入完成情况将作为创业就业实绩考核的唯一赋分标准。考核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旗委组织部考核办、旗人社局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由旗就业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由全年四次季度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和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城镇就业和降低失业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和就地转移农村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辖区劳动力资源调查、推荐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工作,准确、及时完成九项实名制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未按要求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创业就业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旗人社局、就业局要注重业务指导,逐步规范各项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方式和工作措施,确保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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