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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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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 日



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准格尔旗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标准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日渐显现。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撑了全旗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旗制造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装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急需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旗加快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结构这一目标,进一步发挥我旗装备制造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扎实推进基础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工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我旗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缩小我旗装备制造业同全区先进水平的差距,打造准格尔旗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实施细则。

坚持需求引领。紧贴全旗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装备质量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坚持重点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坚持强化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在助推产业结构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中发挥显著作用。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进展,到2025年,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标准和自主品牌,产品质量效益大幅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1.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我旗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重点在新能源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从而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实施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惩戒质量失信企业,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全旗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旗级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塑造“准格尔旗制造”品牌形象。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四基”(即核心基础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现代煤化工、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等领域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针对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中存在的弱项,确定对比提升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区内先进企业水平,开展产品的过程质量对比、管理绩效对比,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提高装备质量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鼓励、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提高装备制造信息化水平。(负责单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逐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生产标准、回收再利用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工厂标准及绿色园区标准。推广使用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保局)

2.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现代煤化工等制造业的清洁高效生产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资源循环、清洁高效生产标准,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

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领域

(一)推进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1.煤化工和电力配套装备。重点推进煤化工核心、通用、专用设备标准研制,提升煤化工配套设备制造能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2.煤矿机械。围绕煤矿采掘机械,开展标准研究和制定。(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

(二)现代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开展煤炭气化、液化标准研制工作,依托煤化工领域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重点研究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核心技术标准。研制煤化工上下游产品标准,重点在煤基精细化工、材料化工产业上研制标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提高产品附加值相结合,单项技术发展与系统优化、集成相结合,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产业化发展。(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强化标准在装备制造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法规规范性文件引用技术标准的力度。合理处置装备制造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证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旗财政应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负责单位:旗财政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推进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在旗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标准化、质量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的衔接,为产业升级做好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负责单位:旗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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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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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 日



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准格尔旗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标准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日渐显现。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撑了全旗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旗制造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装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急需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旗加快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结构这一目标,进一步发挥我旗装备制造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扎实推进基础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工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我旗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缩小我旗装备制造业同全区先进水平的差距,打造准格尔旗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实施细则。

坚持需求引领。紧贴全旗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装备质量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坚持重点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坚持强化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在助推产业结构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中发挥显著作用。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进展,到2025年,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标准和自主品牌,产品质量效益大幅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1.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我旗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重点在新能源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从而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实施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惩戒质量失信企业,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全旗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旗级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塑造“准格尔旗制造”品牌形象。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四基”(即核心基础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现代煤化工、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等领域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针对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中存在的弱项,确定对比提升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区内先进企业水平,开展产品的过程质量对比、管理绩效对比,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提高装备质量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鼓励、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提高装备制造信息化水平。(负责单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逐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生产标准、回收再利用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工厂标准及绿色园区标准。推广使用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保局)

2.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现代煤化工等制造业的清洁高效生产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资源循环、清洁高效生产标准,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

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领域

(一)推进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1.煤化工和电力配套装备。重点推进煤化工核心、通用、专用设备标准研制,提升煤化工配套设备制造能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2.煤矿机械。围绕煤矿采掘机械,开展标准研究和制定。(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

(二)现代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开展煤炭气化、液化标准研制工作,依托煤化工领域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重点研究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核心技术标准。研制煤化工上下游产品标准,重点在煤基精细化工、材料化工产业上研制标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提高产品附加值相结合,单项技术发展与系统优化、集成相结合,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产业化发展。(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强化标准在装备制造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法规规范性文件引用技术标准的力度。合理处置装备制造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证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旗财政应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负责单位:旗财政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推进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在旗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标准化、质量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的衔接,为产业升级做好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负责单位:旗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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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 日



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准格尔旗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标准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日渐显现。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撑了全旗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旗制造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装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急需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旗加快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结构这一目标,进一步发挥我旗装备制造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扎实推进基础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工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我旗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缩小我旗装备制造业同全区先进水平的差距,打造准格尔旗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实施细则。

坚持需求引领。紧贴全旗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装备质量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坚持重点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坚持强化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在助推产业结构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中发挥显著作用。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进展,到2025年,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标准和自主品牌,产品质量效益大幅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1.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我旗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重点在新能源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从而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实施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惩戒质量失信企业,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全旗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旗级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塑造“准格尔旗制造”品牌形象。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四基”(即核心基础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现代煤化工、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等领域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针对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中存在的弱项,确定对比提升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区内先进企业水平,开展产品的过程质量对比、管理绩效对比,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提高装备质量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鼓励、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提高装备制造信息化水平。(负责单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逐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生产标准、回收再利用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工厂标准及绿色园区标准。推广使用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保局)

2.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现代煤化工等制造业的清洁高效生产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资源循环、清洁高效生产标准,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

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领域

(一)推进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1.煤化工和电力配套装备。重点推进煤化工核心、通用、专用设备标准研制,提升煤化工配套设备制造能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2.煤矿机械。围绕煤矿采掘机械,开展标准研究和制定。(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

(二)现代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开展煤炭气化、液化标准研制工作,依托煤化工领域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重点研究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核心技术标准。研制煤化工上下游产品标准,重点在煤基精细化工、材料化工产业上研制标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提高产品附加值相结合,单项技术发展与系统优化、集成相结合,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产业化发展。(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强化标准在装备制造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法规规范性文件引用技术标准的力度。合理处置装备制造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证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旗财政应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负责单位:旗财政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推进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在旗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标准化、质量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的衔接,为产业升级做好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负责单位:旗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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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04-01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 日



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特制定本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准格尔旗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初步成效,标准助推产业发展的能力日渐显现。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撑了全旗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旗制造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装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急需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旗加快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结构这一目标,进一步发挥我旗装备制造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扎实推进基础材料、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工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我旗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缩小我旗装备制造业同全区先进水平的差距,打造准格尔旗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实施细则。

坚持需求引领。紧贴全旗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装备质量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坚持重点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坚持强化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在助推产业结构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中发挥显著作用。全旗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进展,到2025年,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标准和自主品牌,产品质量效益大幅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1.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我旗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重点在新能源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从而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实施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及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惩戒质量失信企业,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建立和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评估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全旗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旗级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塑造“准格尔旗制造”品牌形象。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鼓励企业在装备制造业“四基”(即核心基础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现代煤化工、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等领域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针对准格尔旗装备制造中存在的弱项,确定对比提升项目,比照国际、国内、区内先进企业水平,开展产品的过程质量对比、管理绩效对比,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提高装备质量水平。(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鼓励、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提高装备制造信息化水平。(负责单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1.逐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生产标准、回收再利用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工厂标准及绿色园区标准。推广使用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保局)

2.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现代煤化工等制造业的清洁高效生产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广应用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资源循环、清洁高效生产标准,促进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物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

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开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责任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领域

(一)推进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1.煤化工和电力配套装备。重点推进煤化工核心、通用、专用设备标准研制,提升煤化工配套设备制造能力。(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2.煤矿机械。围绕煤矿采掘机械,开展标准研究和制定。(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

(二)现代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开展煤炭气化、液化标准研制工作,依托煤化工领域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重点研究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核心技术标准。研制煤化工上下游产品标准,重点在煤基精细化工、材料化工产业上研制标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提高产品附加值相结合,单项技术发展与系统优化、集成相结合,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产业化发展。(负责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规政策建设。强化标准在装备制造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大法规规范性文件引用技术标准的力度。合理处置装备制造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证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旗财政应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标准化与质量的研究和示范应用。(负责单位:旗财政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宣传,促使其重视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按照标准生产、操作的自觉性,提高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能力和质量设计水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持续推进企业和高校、标准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具有标准化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质量咨询与诊断等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提供标准实施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标准。支持标准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标准对比评价活动,挖掘标准大数据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和政府决策。探索装备制造企业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鼓励优秀服务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以优质承诺与市场选择引领服务质量升级。(负责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在旗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标准化、质量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与《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的衔接,为产业升级做好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负责单位:旗各有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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