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已进入“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为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检验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各项规划顺利完成预期目标,按照相关要求,旗发改局将牵头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旗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评估。
(二)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逐项对照规划目标和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紧盯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措施。
(三)进度评估与结论评估相结合。针对规划预期指标的进展情况要分别提出评估结论。主要包括:进展超前,可以提前完成的;进展良好,可以如期完成的;进展较慢,需要加速推进的;因情况变化导致难以完成的;需要对指标目标进行调整的。
(四)客观评估和主观感受相结合。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客观公正反映实施情况。同时,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二、评估内容
(一)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对《纲要》提出的57项主要指标进行监测评估,包括指标实际值、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规划期末完成趋势判断(如期完成、争取完成、难以完成)及判断依据、推进实现主要指标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二)主要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对规划实施中打造县域特色产业体系,乡村振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军民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对外开放,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任务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进展情况,以及《纲要》对其他各行业各领域提出的重大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进展情况、所采取的政策举措、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推进完成重大任务拟采取的对策等。
(三)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对《纲要》提出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包括各类工程开完工情况、实际完成投资额、完成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举措等内容。
(四)是否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在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条件和环境,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提出相关建议。
三、分工安排
请各有关部门对“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情况及成效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各主要指标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一并形成评估材料(参照附件清单)。
四、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于1月15日前,将评估材料报送旗发改局(正式文件,并附电子版)。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联系人:钱鑫、鲍丽萍;联系电话:3863206、3863200;电子邮箱:fgjzcfgs@163.com。
附件:准格尔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资料清单.doc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