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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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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鄂尔多斯市血站献血计划,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薛家湾镇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及地点

(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2日、23日、24日、25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3.献血任务:500人次。

(二)大路煤化工基地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建业大厦1号楼2楼小视频会议室;

3.献血任务:400人次。

(三)薛家湾采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

第一次:2019年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第二次:2019年2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

第三次:2019年3月6日、7日(上午:8:00—12:00);

第四次:2019年3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

第五次:2019年3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中心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3.献血任务:2500人次。

二、献血者注意事项

(一)无偿献血要求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献血者在献血前2天不要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士不在月经期前后3天内献血;

(四)献血完毕后,针眼要按压10分钟,4小时后拆去绷带、2天内针眼处不沾水、不熬夜、不饮酒,不参加高空作业、不长途驾车、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五)薛家湾采血时间期间内,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统单位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集中采血,准能公司、国华准电、准东铁路安排在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集中采血;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完成献血工作任务,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责任到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对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献血任务落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各直统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在职人数的30%完成献血任务;旗卫计局要组织好本次献血登记统计,同时组织好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组织工作;旗教体局组织好薛家湾、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献血工作,同时鼓励在校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对未列入献血任务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各单位特别是社区、村要切实动员和组织好本辖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积极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宣传教育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献血者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旗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献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各单位献血任务指标。.xlsx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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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政府办公室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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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鄂尔多斯市血站献血计划,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薛家湾镇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及地点

(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2日、23日、24日、25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3.献血任务:500人次。

(二)大路煤化工基地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建业大厦1号楼2楼小视频会议室;

3.献血任务:400人次。

(三)薛家湾采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

第一次:2019年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第二次:2019年2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

第三次:2019年3月6日、7日(上午:8:00—12:00);

第四次:2019年3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

第五次:2019年3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中心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3.献血任务:2500人次。

二、献血者注意事项

(一)无偿献血要求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献血者在献血前2天不要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士不在月经期前后3天内献血;

(四)献血完毕后,针眼要按压10分钟,4小时后拆去绷带、2天内针眼处不沾水、不熬夜、不饮酒,不参加高空作业、不长途驾车、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五)薛家湾采血时间期间内,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统单位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集中采血,准能公司、国华准电、准东铁路安排在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集中采血;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完成献血工作任务,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责任到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对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献血任务落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各直统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在职人数的30%完成献血任务;旗卫计局要组织好本次献血登记统计,同时组织好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组织工作;旗教体局组织好薛家湾、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献血工作,同时鼓励在校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对未列入献血任务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各单位特别是社区、村要切实动员和组织好本辖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积极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宣传教育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献血者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旗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献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各单位献血任务指标。.xlsx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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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10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鄂尔多斯市血站献血计划,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薛家湾镇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及地点

(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2日、23日、24日、25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3.献血任务:500人次。

(二)大路煤化工基地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建业大厦1号楼2楼小视频会议室;

3.献血任务:400人次。

(三)薛家湾采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

第一次:2019年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第二次:2019年2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

第三次:2019年3月6日、7日(上午:8:00—12:00);

第四次:2019年3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

第五次:2019年3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中心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3.献血任务:2500人次。

二、献血者注意事项

(一)无偿献血要求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献血者在献血前2天不要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士不在月经期前后3天内献血;

(四)献血完毕后,针眼要按压10分钟,4小时后拆去绷带、2天内针眼处不沾水、不熬夜、不饮酒,不参加高空作业、不长途驾车、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五)薛家湾采血时间期间内,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统单位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集中采血,准能公司、国华准电、准东铁路安排在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集中采血;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完成献血工作任务,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责任到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对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献血任务落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各直统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在职人数的30%完成献血任务;旗卫计局要组织好本次献血登记统计,同时组织好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组织工作;旗教体局组织好薛家湾、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献血工作,同时鼓励在校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对未列入献血任务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各单位特别是社区、村要切实动员和组织好本辖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积极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宣传教育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献血者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旗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献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各单位献血任务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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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9-01-10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按照鄂尔多斯市血站献血计划,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薛家湾镇区、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及地点

(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2日、23日、24日、25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3.献血任务:500人次。

(二)大路煤化工基地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2019年1月29日、30日、3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建业大厦1号楼2楼小视频会议室;

3.献血任务:400人次。

(三)薛家湾采献血时间、地点及献血任务。

1.时    间:

第一次:2019年2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第二次:2019年2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

第三次:2019年3月6日、7日(上午:8:00—12:00);

第四次:2019年3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

第五次:2019年3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

2.地    点:准旗中心医院三楼大会议室;

3.献血任务:2500人次。

二、献血者注意事项

(一)无偿献血要求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二)献血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献血者在献血前2天不要饮酒、不吃油腻食物、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士不在月经期前后3天内献血;

(四)献血完毕后,针眼要按压10分钟,4小时后拆去绷带、2天内针眼处不沾水、不熬夜、不饮酒,不参加高空作业、不长途驾车、不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五)薛家湾采血时间期间内,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统单位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集中采血,准能公司、国华准电、准东铁路安排在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集中采血;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完成献血工作任务,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责任到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对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献血任务落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各直统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在职人数的30%完成献血任务;旗卫计局要组织好本次献血登记统计,同时组织好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组织工作;旗教体局组织好薛家湾、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煤化工基地辖区学校和幼儿园献血工作,同时鼓励在校符合条件学生积极参加献血活动;对未列入献血任务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各单位特别是社区、村要切实动员和组织好本辖区的适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积极支持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作为本单位宣传教育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献血者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旗人民政府将对各单位献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各单位献血任务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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