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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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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政发〔2019〕478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全面落实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提升全旗小杂粮保险整体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农牧业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小杂粮收益,促进全旗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费及补贴有关事宜

(一)保费补贴品种及保险期限

保费补贴品种:小杂粮(谷子、绿豆)。

保险期限:自保险作物出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

(二)保险区域

全旗小杂粮种植区。

(三)承保部门

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为承保机构。

(四)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下列原因直接造成谷子、绿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

2.旱灾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

3.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及保费补贴。

保险金额:300元/亩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8%

保险费:24元/亩

保险补贴:保费分摊比例为投保农牧民承担20%,准格尔旗财政补贴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任务和新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旗农牧局要加强小杂粮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好基层服务网络的优势,配合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基层业务工作;旗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资料和参保小杂粮灾害损失测定数据及相关证明,配合农牧部门、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建立生产预警机制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旗统计部门要提供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办业务所需必要的统计数据;旗财政部门要做好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旗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预计小杂粮投保规模,测算出需本级财政支付的补贴资金数量,足额安排资金,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操作程序。承保过程中,各小杂粮保险经办机构要分户与农户签订保单,分户签订保单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嘎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签订保单并附分户明细,同时必须给投保农牧户逐一送达保险告知单。

(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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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民政府文件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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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政发〔2019〕478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全面落实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提升全旗小杂粮保险整体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农牧业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小杂粮收益,促进全旗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费及补贴有关事宜

(一)保费补贴品种及保险期限

保费补贴品种:小杂粮(谷子、绿豆)。

保险期限:自保险作物出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

(二)保险区域

全旗小杂粮种植区。

(三)承保部门

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为承保机构。

(四)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下列原因直接造成谷子、绿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

2.旱灾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

3.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及保费补贴。

保险金额:300元/亩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8%

保险费:24元/亩

保险补贴:保费分摊比例为投保农牧民承担20%,准格尔旗财政补贴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任务和新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旗农牧局要加强小杂粮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好基层服务网络的优势,配合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基层业务工作;旗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资料和参保小杂粮灾害损失测定数据及相关证明,配合农牧部门、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建立生产预警机制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旗统计部门要提供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办业务所需必要的统计数据;旗财政部门要做好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旗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预计小杂粮投保规模,测算出需本级财政支付的补贴资金数量,足额安排资金,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操作程序。承保过程中,各小杂粮保险经办机构要分户与农户签订保单,分户签订保单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嘎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签订保单并附分户明细,同时必须给投保农牧户逐一送达保险告知单。

(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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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8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政发〔2019〕478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全面落实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提升全旗小杂粮保险整体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农牧业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小杂粮收益,促进全旗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费及补贴有关事宜

(一)保费补贴品种及保险期限

保费补贴品种:小杂粮(谷子、绿豆)。

保险期限:自保险作物出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

(二)保险区域

全旗小杂粮种植区。

(三)承保部门

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为承保机构。

(四)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下列原因直接造成谷子、绿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

2.旱灾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

3.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及保费补贴。

保险金额:300元/亩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8%

保险费:24元/亩

保险补贴:保费分摊比例为投保农牧民承担20%,准格尔旗财政补贴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任务和新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旗农牧局要加强小杂粮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好基层服务网络的优势,配合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基层业务工作;旗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资料和参保小杂粮灾害损失测定数据及相关证明,配合农牧部门、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建立生产预警机制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旗统计部门要提供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办业务所需必要的统计数据;旗财政部门要做好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旗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预计小杂粮投保规模,测算出需本级财政支付的补贴资金数量,足额安排资金,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操作程序。承保过程中,各小杂粮保险经办机构要分户与农户签订保单,分户签订保单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嘎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签订保单并附分户明细,同时必须给投保农牧户逐一送达保险告知单。

(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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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19-07-08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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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2019年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政发〔2019〕478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全面落实小杂粮地方政策性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提升全旗小杂粮保险整体服务能力,有效化解农牧业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切实保障小杂粮收益,促进全旗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保费及补贴有关事宜

(一)保费补贴品种及保险期限

保费补贴品种:小杂粮(谷子、绿豆)。

保险期限:自保险作物出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

(二)保险区域

全旗小杂粮种植区。

(三)承保部门

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为承保机构。

(四)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下列原因直接造成谷子、绿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

2.旱灾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

3.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及保费补贴。

保险金额:300元/亩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8%

保险费:24元/亩

保险补贴:保费分摊比例为投保农牧民承担20%,准格尔旗财政补贴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任务和新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小杂粮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发展。旗农牧局要加强小杂粮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好基层服务网络的优势,配合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基层业务工作;旗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资料和参保小杂粮灾害损失测定数据及相关证明,配合农牧部门、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建立生产预警机制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旗统计部门要提供小杂粮保险经营机构开办业务所需必要的统计数据;旗财政部门要做好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

(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旗财政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预计小杂粮投保规模,测算出需本级财政支付的补贴资金数量,足额安排资金,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操作程序。承保过程中,各小杂粮保险经办机构要分户与农户签订保单,分户签订保单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嘎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签订保单并附分户明细,同时必须给投保农牧户逐一送达保险告知单。

(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小杂粮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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