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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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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发展我旗旅游事业,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目的及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和薛家湾镇柳青梁村、城坡村、阳窑子村境内(详见勘测定界报告)。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张家圪旦村东侧下穿大准铁路与拟改建的唐公塔至张家圪旦通村公路顺接,线位沿老路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与拟建的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平交;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起点位于柳青梁东互通,终点位于城坡村。拟征地总面积为52.7901公顷,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15.7956公顷,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36.9945公顷(以征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征收目的为修建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用地。土地现状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准政办发〔2018〕18号),被征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薛家湾镇柳青梁村、阳窑子村、城坡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耕地47875元/亩、林地13405元/亩、草地9575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号)及其补充规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征地拆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2〕90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征地工作流程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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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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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发展我旗旅游事业,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目的及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和薛家湾镇柳青梁村、城坡村、阳窑子村境内(详见勘测定界报告)。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张家圪旦村东侧下穿大准铁路与拟改建的唐公塔至张家圪旦通村公路顺接,线位沿老路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与拟建的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平交;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起点位于柳青梁东互通,终点位于城坡村。拟征地总面积为52.7901公顷,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15.7956公顷,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36.9945公顷(以征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征收目的为修建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用地。土地现状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准政办发〔2018〕18号),被征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薛家湾镇柳青梁村、阳窑子村、城坡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耕地47875元/亩、林地13405元/亩、草地9575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号)及其补充规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征地拆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2〕90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征地工作流程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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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02 00:0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为加快发展我旗旅游事业,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目的及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和薛家湾镇柳青梁村、城坡村、阳窑子村境内(详见勘测定界报告)。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张家圪旦村东侧下穿大准铁路与拟改建的唐公塔至张家圪旦通村公路顺接,线位沿老路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与拟建的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平交;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起点位于柳青梁东互通,终点位于城坡村。拟征地总面积为52.7901公顷,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15.7956公顷,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36.9945公顷(以征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征收目的为修建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用地。土地现状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准政办发〔2018〕18号),被征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薛家湾镇柳青梁村、阳窑子村、城坡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耕地47875元/亩、林地13405元/亩、草地9575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号)及其补充规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征地拆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2〕90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征地工作流程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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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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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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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范围、目的及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和薛家湾镇柳青梁村、城坡村、阳窑子村境内(详见勘测定界报告)。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张家圪旦村东侧下穿大准铁路与拟改建的唐公塔至张家圪旦通村公路顺接,线位沿老路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与拟建的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平交;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起点位于柳青梁东互通,终点位于城坡村。拟征地总面积为52.7901公顷,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15.7956公顷,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面积36.9945公顷(以征地调查确认登记的面积为准)。征收目的为修建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旅游专线公路、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项目用地。土地现状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的通知》(准政办发〔2018〕18号),被征土地位于友谊街道张家圪旦社区、薛家湾镇柳青梁村、阳窑子村、城坡村,属于准格尔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类区,地类补偿标准统一按照耕地47875元/亩、林地13405元/亩、草地9575元/亩补偿。 

(二)房屋拆迁安置、安置方式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13〕42号)及其补充规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薛家湾(张家圪旦)至柳青梁、柳青梁至城坡旅游专线公路征地拆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22〕90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按照《准格尔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准政办发〔2021〕110号)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征地工作流程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预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工作流程的通知》(准政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或被征地村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旗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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