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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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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根据《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12345热线工作承办单位,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本年度内没有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注重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实行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条  考核主体。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0时到次年1月1日0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15日17:00。 

第五条  考核方式。考核为年度考核,如遇考核分数相同,办件总量大的单位排名在前。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知识库建设、及时办结率、总办结率、满意率六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领导重视12345热线办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有热线工作承办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12345热线交办的事项按要求认真落实,尽职尽责。 

(二)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12345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办理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线工作高效开展。 

(三)知识库建设(10分)。主要指知识库内容上传完整;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惠民服务项目调整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实时信息及时报送;单位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变动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更新知识库相应内容。 

(四)及时办结率(25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交办的电子工单及时签收、办理、反馈和答复诉求人,主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诉即办工作。 

(五)总办结率(2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量数据的办结情况,要求年终办结率达100%。 

(六)满意率(25分)。主要指企业和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通过逐一回访诉求人评判。 

第七条  附加项考核。附加项考核是考核评价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办理、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等工作。根据相关因素适当增加或扣减得分,其中加分项目累计上限为2分,扣分项目累计上限为10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工作评比应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评选旗年度热线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全旗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应用。各承办单位本项考核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全旗年度绩效考核接诉即办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标中。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准格尔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细则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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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细则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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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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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根据《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12345热线工作承办单位,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本年度内没有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注重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实行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条  考核主体。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0时到次年1月1日0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15日17:00。 

第五条  考核方式。考核为年度考核,如遇考核分数相同,办件总量大的单位排名在前。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知识库建设、及时办结率、总办结率、满意率六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领导重视12345热线办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有热线工作承办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12345热线交办的事项按要求认真落实,尽职尽责。 

(二)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12345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办理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线工作高效开展。 

(三)知识库建设(10分)。主要指知识库内容上传完整;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惠民服务项目调整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实时信息及时报送;单位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变动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更新知识库相应内容。 

(四)及时办结率(25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交办的电子工单及时签收、办理、反馈和答复诉求人,主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诉即办工作。 

(五)总办结率(2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量数据的办结情况,要求年终办结率达100%。 

(六)满意率(25分)。主要指企业和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通过逐一回访诉求人评判。 

第七条  附加项考核。附加项考核是考核评价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办理、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等工作。根据相关因素适当增加或扣减得分,其中加分项目累计上限为2分,扣分项目累计上限为10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工作评比应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评选旗年度热线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全旗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应用。各承办单位本项考核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全旗年度绩效考核接诉即办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标中。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准格尔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细则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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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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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根据《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12345热线工作承办单位,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本年度内没有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注重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实行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条  考核主体。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0时到次年1月1日0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15日17:00。 

第五条  考核方式。考核为年度考核,如遇考核分数相同,办件总量大的单位排名在前。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知识库建设、及时办结率、总办结率、满意率六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领导重视12345热线办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有热线工作承办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12345热线交办的事项按要求认真落实,尽职尽责。 

(二)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12345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办理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线工作高效开展。 

(三)知识库建设(10分)。主要指知识库内容上传完整;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惠民服务项目调整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实时信息及时报送;单位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变动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更新知识库相应内容。 

(四)及时办结率(25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交办的电子工单及时签收、办理、反馈和答复诉求人,主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诉即办工作。 

(五)总办结率(2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量数据的办结情况,要求年终办结率达100%。 

(六)满意率(25分)。主要指企业和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通过逐一回访诉求人评判。 

第七条  附加项考核。附加项考核是考核评价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办理、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等工作。根据相关因素适当增加或扣减得分,其中加分项目累计上限为2分,扣分项目累计上限为10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工作评比应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评选旗年度热线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全旗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应用。各承办单位本项考核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全旗年度绩效考核接诉即办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标中。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准格尔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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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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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9日 

准格尔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质效,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根据《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12345热线工作承办单位,即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本年度内没有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注重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实行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条  考核主体。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0时到次年1月1日0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15日17:00。 

第五条  考核方式。考核为年度考核,如遇考核分数相同,办件总量大的单位排名在前。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知识库建设、及时办结率、总办结率、满意率六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领导重视12345热线办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有热线工作承办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12345热线交办的事项按要求认真落实,尽职尽责。 

(二)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12345热线运行管理机制、办理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线工作高效开展。 

(三)知识库建设(10分)。主要指知识库内容上传完整;相关政策法规、公共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惠民服务项目调整后,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更新;实时信息及时报送;单位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变动后,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更新知识库相应内容。 

(四)及时办结率(25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交办的电子工单及时签收、办理、反馈和答复诉求人,主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诉即办工作。 

(五)总办结率(20分)。主要指承办单位对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量数据的办结情况,要求年终办结率达100%。 

(六)满意率(25分)。主要指企业和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通过逐一回访诉求人评判。 

第七条  附加项考核。附加项考核是考核评价承办单位对12345热线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督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办理、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等工作。根据相关因素适当增加或扣减得分,其中加分项目累计上限为2分,扣分项目累计上限为10分。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工作评比应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评选旗年度热线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全旗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应用。各承办单位本项考核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全旗年度绩效考核接诉即办工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标中。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准格尔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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