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旗2024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即: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企业捐出节约的一笔支出或一天的利润。
二、参加范围
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15%的资金用于备灾储备,其余资金在优先保障全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经费基础上,用于当地人道救助等。
四、活动安排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从2024年5月份开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
(二)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及所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募捐,在职职工捐款额度为月工资总额的1/30;主管部门下设的二级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捐款结束后,要将捐款及时交到准旗红十字会。
(三)各垂管单位“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募集捐款交至准旗红十字会。
(四)旗各大企业、其他驻旗各大企业的“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将捐款统一交至准旗红十字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工信局、住建局、能源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要积极倡导辖区企业与业务分管企业参与“博爱一日捐”活动,此项工作列入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度督查备案考核计划。
五、其他事宜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旗委、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从 2019 年就将其纳入全旗“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年底对各单位进行赋分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把该项活动同精神文明建设、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广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捐款,扎实推进此项活动顺利开展,为救助全旗困难群体、助力乡村振兴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捐款花名上墙公布。
(二)今年各单位要积极倡导职工按照月工资总额的1/30进行募捐,并提供工资单与捐款人姓名和金额,年底将按参与捐款的人数与比率进行赋分考评。
(三)旗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管理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各单位“博爱一日捐”善款要及时交至旗红十字会,并开具财政厅印制的正规捐赠发票,不得截留。
(四)旗红十字会要加强筹资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为社会各界参与募捐活动提供方便。同时,要加强内部自律,规范运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公众放心、让受助者满意。
(五)凡是积极参加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各单位,旗红十字会可免费为各单位进行应急救护培训。
(六)各单位各企业组织捐款活动结束后,要将本单位本企业职工花名、捐款金额一同报送旗红十字会,旗红十字会将在旗内各大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捐款进度。
六、募捐方式
(一)现金捐款
地 址:薛家湾镇社保局六楼(财务室)
联 系 人:周宇珊 刘昕容
联系电话:0477-4705482
电子邮箱:zqhszh4705421@163.com
(二)银行转账(请注明捐款单位)
开户名称:准格尔旗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
捐款账号:15050188664000001626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