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拟组织上报的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项目1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布尔陶亥60万千瓦风电项目),涉及使用位于布尔陶亥苏木国有土地1.9922公顷(天然牧草地1.0960公顷,灌木林地0.5731公顷,其他林地0.3231公顷)。
我旗已依法发布了《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和《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告知书》,公告期内,被用地单位无异议,且已出具了《放弃听证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现将你单位位于布尔陶亥苏木1.9922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