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国有林场站服务中心:
为实施我旗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单位43.4057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其中农用地43.4057公顷(乔木林地37.1070公顷、其他林地0.1567公顷、天然牧草地5.5534公顷、农村道路0.5886公顷),用于我旗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建设用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