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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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活动中心,巩固提高儿童之家覆盖率,加大在城乡社区建立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
               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建设力度。提高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
               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社区儿童主任和妇联执委作用,
               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证儿童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安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
               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
               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12.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旗、苏木乡镇(街道)、 嘎查村(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

               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嘎查村(居)民
               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开通统一的儿童保
               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
               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打造“一站式”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服务平台,形成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推进承担集中养育
               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整合未成
               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职能,为临时监护情形未成年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提供
               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标准。进一步落实未成
               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
               者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14.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
               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事项纳
               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
               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我旗至少有 1 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每个乡
               苏木镇(街道)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儿童社会工作者。引导社会资源向偏远地区倾斜,扶持偏远地区为
               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为偏远地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儿童的好思
               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儿童的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
               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
               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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