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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公报 2022.7—8
惠享有,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
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发挥各类家教、家庭文化建设等相关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
9.落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制度措施,促
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
实施父母育儿假。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落实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增加优质普
惠托育服务供给。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
家庭友好措施。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
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
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3.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4.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5.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6.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7.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8.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提升饮用水水质,农村自来水普及
率达到 80% ,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广泛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
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
觉性。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纲要、配置公共资源、安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
将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友好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作为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的重要内容。鼓励
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
2.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
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组建儿童工作智
库,为儿童工作的法治建设、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理论创新、能力建设资政建言,服务儿童工作科
学决策,引领儿童工作科学发展。
3.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