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2022年第4期(总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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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 55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准格尔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创建规划( 2021—2025 年) 》的通知




                                                    准政办发〔2022〕70 号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准格尔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2021—2025 年)》 已经旗人民政府 2021 年第 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8 日


                              准格尔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规划

                                                 (2021      2025年)




                                                          前   言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的阐释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
               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

               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与资源优势,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

               局的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达到环境保护和优化经济增长之目的,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
               环境协调发展。

                   为了更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快推
               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2017 年,生态环境部

               (原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并于当年 9 月在浙江省安吉县
               召开的全国生态文明现场推进会上命名了 46 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为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树立了标杆样板,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至今,2021 年 10 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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