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郝 强(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侯先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工业经济、煤矿及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煤炭领域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管油松王阿贵庙管理中心;联系旗能源局煤炭安全生产执法局三中队和四中队、纳日松环境监察一中队、纳日松环境监察二中队;包联原羊市塔片区。
郭 萍(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包联原川掌片区。
闫文明(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建、基层组织建设、日常事务、财政、人力资源、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应急管理、政法、信访维稳、依法治镇、扫黑除恶工作、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纳日松第一派出所、纳日松第二派出所、纳日松司法所、纳日松法庭、准旗税务局纳日松镇税务分局、纳日松信用社、羊市塔信用社、鄂尔多斯银行银湾支行。
王海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三务公开工作,负责镇、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程 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府副镇长)分管交通、卫健、民政、低保、残联、社保、医保、民兵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疫情防控、减灾、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纳日松交警中队、曹羊交警中队、纳日松中心卫生院、羊市塔卫生院。
奇新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分管林、牧、水、防汛抗旱、气象、供销、禁牧、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乱占林地草地整治、地震、关工委、老龄、红十字会工作。
张 慧(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文化旅游、广电、教体、文联、宗教、民族、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做好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希望小学、纳日松幼儿园、羊市塔希望幼儿园。
李 龙(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百企帮百村、工商联、包联驻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镇对村考核管理、宣传、意识形态、乡风文明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发改、能耗双控、工信科技、“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政务大厅日常事务管理。
高长福(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乡村振兴、防返贫致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产业规划发展工作;兼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侯 宇(政府副镇长)分管综合执法、土地例行督查和卫片执法、乱占耕地、禁垦、保障农民工工资、统计、涉访涉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旭明(挂职政府副镇长)协助闫文明同志做好金融工作。
史建明(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小城镇建设、危旧房改造、S26高速公路纳龙和纳兰段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兼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贺 泉(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主持综合执法队全面工作;分管国土、征地、矿区搬迁、生态移民、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工作,联系自然资源所。
杨 杰(旅游发展中心主任)主持旅游发展中心及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全面工作;分管农电、劳动和就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联系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站;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郝建炯(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慧同志做好宗教、统战、民族工作。
王金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李存玺(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孟广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奇新文同志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纳日松镇党委政府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和组织所属党支部及广大党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能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发展思路,全力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居委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居)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居)委会领导班子。
5、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要项目、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组织领导农民群众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6、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风,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7、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致富的本领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不断践行。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快依法治理进程,加强对镇公安、司法工作的指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制定人口规划、总体规划、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抓好市场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树立经营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
3、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向企业转移,为农民增收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为企业建设用地、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方面提供方便,建立企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4、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维护农田水利设施、镇村公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增效益”的原则,整合土地资源,实施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发展。搞好科技知识传授和科技服务;扩大种养殖业的规模。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发展。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产品的市场衔接。
5、合理利用和管理矿山资源、土地资源,管理本地区村(居)委规划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发展全镇公益事业。
6、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招商引资政策,引进高科技、高效益、高产业链、高附加值、高环保节能的优势项目。发展符合地方特色的生态型工农牧业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驻,守住生态底线,保护生态环境。
7、管理镇级财政,督查本镇各部门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建设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对村(社区)财政运转实行村财镇管。
8、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作风。
9、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要求,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按时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及职能(设置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3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相关工作,配合政协开展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的文电处理、会务组织、综合文稿起草、保密机要、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公共数据管理、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公布本镇权责清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社区)相关事务的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全面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人才、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深化改革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三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换届、党代表选举、党务公开、村(社区)班子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一队四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残疾人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事务性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本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农牧、林业和草原、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能源、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推进等工作;负责供暖、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五)征地拆迁办公室。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承担民政、卫健、残疾人救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艺创作、体育活动;承担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工作;承担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
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能。受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
(八)旅游发展中心。承担协调全镇旅游业发展,研究制定
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全镇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承担农、
牧、林、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承担河长制等方面基础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为农村土地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辖区内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安全排查。
三、编制和领导职数
纳日松镇党委、纳日松镇政府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36名。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5个党政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29名。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由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科级)。
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
旅游发展中心为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股级)。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勿图门村
联系电话:0477-463014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郝强
邮 编:0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