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文件精神,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拟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的企业进行社保补贴的拨款,拨款补贴人数共计27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07679.3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49155.7元、失业保险费3365.36元、补缴1-6月基本养老保险费10242.24元、补缴1-6月失业保险费320.01元,合计应拨款170762.69元。
现将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和人员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我局将对反映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477-3970094、3970095
业务咨询: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477-4705370
附件:准格尔旗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单位部分申请明细汇总表
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准格尔旗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单位部分申请明细汇总表 .pdf | 107.3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