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中心将2024年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予以公示,具体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方式
我中心公示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公示,一是通过准格尔旗司法局线下财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二是通过准格尔旗司法局准格尔司法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一)、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准格尔旗法律援助中心地方财政预算经费5万元,中央财政拨付24万元,自治区拨付14万元,支出办案补贴21.25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差旅报销制,不领取办案补贴,21.25万元法援经费全部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及案卷评查,其中办案补贴支出14.075万元,案卷评查支出4.9万元,代写法律文书2.25万元,不存在截留、挪作他用现象。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准格尔旗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3件,承办民事案件172件,已结案80件,刑事案件250件,已结案145件,行政案件1件,已结案1件,代写法律文书190件,接受法律咨询452余人次,为各类受援对象追回、挽回经济利益或者避免经济损失共计190余万元。
(三)、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2024年自治区案卷评查共抽取我中心案卷13卷,其中合格12卷,不合格1卷,市本级两次评查案卷共抽取我中心案卷72本,其中良好9本,合格55本,不合格8本,我中心针对自治区、市本级案卷评查通报结果,及时整改,并通过聘请第三方以“一案一评”方式进行评估,通过整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公示反馈情况
经过我中心线上、线下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未收到投诉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