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职工工伤认定须知
发布日期:2021-08-03 09:23:00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将工伤认定所需资料准备好后,需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工伤认定网上平台后,才可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准格尔旗人社局窗口。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①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表(有用人单位公章)等复印件1份;

③系统完整的病历;

④诊断书复印件(包括首次医诊断证明)各1份;

⑤两人以上的事故现场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事故时间、地点、经过、证明人工作单位及与伤者的关系、证明人签名、证明人按手印、证明时间、证明人联系电话、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准旗社保局开具受伤人员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原件。

工伤认定网站如下:

 

如图所示

个人认定申请和个人鉴定申请(包括非参保的)

如图所示

办理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D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窗口咨询电话:0477-489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