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口镇榆树湾社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 (棚户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搬迁与补偿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0 15:27:00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为妥善解决龙口镇准朔铁路及国有老工矿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进龙口镇榆树湾社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龙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环境提升改造行动,制定了《龙口镇榆树湾社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搬迁与补偿实施方案》。 

制定依据 

制定该实施方案依据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实施方式 

原则上全部改造对象统一采取产权调换(房屋置换安置)方式实施改造。同时,根据以下方式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改造。改造对象将房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证件交与镇政府,并授权政府办理注销手续。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改造。改造对象向村(居)民委员会书面作出放弃土地使用权承诺,土地使用权由村(居)民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房屋及土地涉及到的相关证件交与镇政府,并授权政府办理注销手续。 

(三)改造对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由镇政府组织拆除。 

(四)改造对象所占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按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相关流程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国有土地主要用于镇区道路建设、管网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及美化绿化等公共事业及产业项目发展。 

(五)榆树湾社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环境提升改造以居民自愿先申请先搬迁连片连户原则落实(递交申请截止时间20231231日)。 

、其他事宜 

方案中明确了实施范围是主要针对龙口社区榆树湾社国有工矿企业老旧居民集中居住区,范围是入大圐圙梁村路口以东、入沙也村路口以西、准朔铁路桥以南、纳榆公路以北的集中区域 

方案中明确了搬迁与补偿范围内所有被改造对象,由第三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结合其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成新等因素进行评估。 

方案中明确了有证被改造对象无证被改造对象未经产权登记的被改造对象(已建成手续不全)以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商业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住宅改商业(商住一体、住改商)房屋工业用房改造补偿土地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住房保障政策等有关事宜。

原文关联: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口镇榆树湾社国有老工矿企业集中区(棚户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搬迁与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