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9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通知 准政办发 |
---|---|---|---|
发布机构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准格尔旗“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176号),扎实推进我旗“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旗固体废物管理水平,高标准建设绿色美丽准格尔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有关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鄂尔多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准格尔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2021—2025年)》,以准格尔旗低碳转型发展为契机,以协同推进准格尔旗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导向,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环境约束、管控环境风险为重点,聚焦高质量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绿色鄂尔多斯建设做出准格尔旗贡献。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整体推进工业、农业和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和精细化管理,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立足准格尔旗作为国家煤炭资源基地、清洁能源基地和现代煤化工基地,结合准格尔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因地制宜,细化任务,逐步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工业园区、央企、国企等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发动群众,依托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立足准格尔旗发展实际,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遵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为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服务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到 2025 年,全旗固体废物源头明显减量,有价资源充分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固废利用产业发展壮大。有害废物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立足准格尔旗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按照全市方案总体安排,坚持总体协调、稳中有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组成,自2023年至2025年,分解了各年度具体目标数值。
表1 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数据 |
单位 |
2020年 基准值 |
2023年 目标 |
2024年 目标 |
2025年 目标 |
数据来源单位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2.685 |
2.65 |
2.63 |
<2.6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00426 |
0.0042 |
0.0041 |
0.004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 |
— |
50 |
70 |
8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的企业数量 |
家 |
2 |
1 |
1 |
不少于4 |
旗工科局 |
||
5 |
开展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个 |
0 |
1 |
1 |
1 |
旗工科局 |
||
6 |
“无废园区”建成数量● |
个 |
0 |
0 |
1 |
1 |
旗工科局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7 |
新增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
% |
15.63 |
30 |
40 |
55 |
旗生态环境分局 旗能源局 |
||
8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59.4 |
70 |
85 |
100 |
旗自然资源局 |
||
9 |
实施煤矸石井下填充矿井数量● |
个 |
0 |
3 |
5 |
10 |
旗能源局 |
||
10 |
农业源头减量 |
农药减量控害● |
— |
268.31 |
负增长 |
负增长 |
负增长 |
旗农牧局 |
|
11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0 |
0.028 |
0.3 |
100 |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2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0 |
0.028 |
0.3 |
30 |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3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日 |
11 |
11.8 |
11.9 |
12 |
旗环卫局 |
|
14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0 |
20 |
60 |
100 |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5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0 |
5 |
10 |
20 |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 |
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 |
% |
- |
- |
- |
98 |
旗邮政管理局 |
||
17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29.51 |
40 |
50 |
60 |
生态环境分局 |
18 |
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数量(煤矸石年利用量10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年利用量50万吨及以上,气化渣利用量20万吨及以上)● |
个 |
0 |
2 |
4 |
7 |
旗发改委 生态环境分局 |
||
19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20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85.4 |
88 |
89 |
≥90 |
旗农牧局 |
|
21 |
% |
94.08 |
95 |
95.5 |
≥95 |
旗农牧局 |
|||
22 |
农膜回收率★ |
% |
80.1 |
83 |
84 |
85 |
旗农牧局 |
||
23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0 |
85 |
88 |
≥90 |
旗农牧局 旗商务局 |
||
24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0 |
30 |
35 |
55 |
旗住建局 |
|
25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0 |
0 |
0 |
35 |
旗住建局 |
|
26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 |
0 |
0 |
0 |
2 |
旗商务局 |
||
27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0 |
0 |
0 |
50 |
旗卫健委 |
||
28 |
% |
0 |
0 |
0 |
100 |
旗商务局 |
|||
29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3 |
7 |
1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30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卫健委 |
||
31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8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3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5 |
8 |
12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33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 |
— |
80 |
100 |
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34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农牧局 |
|
35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0 |
20 |
42 |
65 |
旗住建局 |
|
36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住建局 |
||
37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个 |
— |
1 |
1 |
1 |
各成员单位 |
38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 |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制 |
常态化推进 |
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旗无废办 |
||
39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 |
纳入考核体系 |
纳入考核体系 |
纳入考核体系 |
旗无废办 旗委组织部 |
||
40 |
创建“无废细胞”数量(工厂、学校、餐饮单位、酒店、商场、社区、景区、医院、机关、工地) |
个 |
— |
11 |
15 |
15 |
各成员单位 |
||
41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亿元 |
— |
20 |
50 |
100 |
旗发改委 |
|
42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重点产生固废企业数量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
43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个 |
— |
2 |
3 |
4 |
旗工科局 |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 |
全市试点率先建设废矿物油管理信息化平台 |
重点监管单位使用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平台 |
全面使用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平台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5 |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产生单位)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6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公安分局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7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8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49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80 |
80 |
80 |
第三方测评机构 |
注:★表示国家体系必选指标,● 表示我市自创指标。
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由旗委书记、旗长任双组长,政府副旗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旗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理清部门职责边界,组建工作专班,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对本部门、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管理机制,有序推进相关领域重点任务,统筹管理实施进度,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全市工作安排,参照市里奖补办法与标准,设立准格尔旗无废细胞创建奖补专项资金,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无废园区”1个,“无废工厂”5个,其他“无废细胞”35个。
(牵头部门:旗无废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配合开展工作,下文责任单位中不再单独列出)
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细化完善重点产废行业和企业的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指导产废企业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摸清全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固废堆场清单、重点产废企业清单,为推进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过程监管打好数据基础。开展建筑垃圾统计工作,对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及体积进行系统摸排估算,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处置去向。建立农牧业废弃物台账制度,明确秸秆粪污和废旧地膜产生量、可回收量、不同形式资源化利用量等数据,实现农业废弃物底数基本清晰。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掌握区域农药使用种类、使用量、回收处置等信息,核算准格尔旗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及回收处置情况。
(牵头部门:旗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旗统计局、旗住建局、旗农牧局、旗供销社)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农业建设等举措,合理预估各类固废的产生情况,将固废收运、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设施用地,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合理布局。保障薛家湾、沙圪堵等人口集中乡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以及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点建设规划用地,提升暖水、龙口等农牧业聚集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回收站及各类固废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生活领域、农牧业领域废旧再生资源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上和总量上的互相匹配。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生态环境分局)
(二)践行低碳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坚持煤电气风光氢储并举,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新建煤电机组采用煤矸石循环流化床、超(超)临界空冷等先进技术,推动低阶煤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以丘陵地区为重点,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加快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落地实施。推进清洁供暖,重点削减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减少煤炭资源消耗,推动能源领域减污降碳。
(牵头部门:旗能源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住建局)
严格落实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政策,加大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力度。对未列入淘汰的机组,因厂制宜,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煤耗水平。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进程,推动全旗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发展。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持续推动煤矿技改、煤炭资源整合以及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能源局)
按照宜长则长、宜短则短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煤化工及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链向下游延伸。着力引导要素资源向两大主导产业链集聚,推动促进产业价值链迈向中高端,形成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后劲。以大路产业园煤化工及装备制造业和沙圪堵产业园陶瓷产业为“主阵地”,围绕龙头企业、核心产品、创新平台,聚焦主导产业,大力扶持气化渣、粉煤灰和煤系高岭土项目发展,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未来产业,推进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集聚,构建良好的产业链生态。
(牵头部门:旗发改委;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能源局)
依托伊泰、久泰、伊东等煤化工企业高温蒸汽或热水为园区居民供暖,有效利用生产余热,降低企业能耗,实现能量回收利用;加强炉渣、脱硫石膏副产物和粉煤灰等固废资源在建材生产,探索开展道路建设等领域应用;鼓励市政基础设施优先使用固废资源产品,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中使用占比,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全旗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0%,装配式建筑中使用占比达到30%以上。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能源局)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伊泰、久泰、易高等煤化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有效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树立行业清洁生产标杆;重点实施国华、长滩、准能等电力生产企业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工业污水处理及回用、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创建绿色工厂作为推动绿色工业体系建设的主要突破口,以无废工厂建设为重要抓手,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到2025年,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绿色工厂5个,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能源局、旗生态环境分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推广麻地梁煤矿“智慧矿山”建设经验,支持准能集团持续打造“数字矿山”,挖掘矿山建设信息化、数字化亮点,持续推动对其他矿山持续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无煤柱式采煤、保水开采等先进采煤技术及装备,减少煤炭开采过程煤矸石产生。将智能化、云计算、5G和物联网技术与绿色开采充分融合,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大智能绿色开采装备的研制,提高绿色开采效率,降低原煤含矸率。
(牵头部门:旗能源局;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
按照全旗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矿山规模差别化,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按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拟建绿色矿山企业要加快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标准逐项推进,已建成绿色矿山要做好提升改造,及时启动复查程序,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的矿山企业要移出绿色矿山名录。集中打造连片示范工程,推动“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集中治理区,纳日松镇昶旭煤矿、壕赖沟煤矿周边集中治理区,沙圪堵镇蒙泰新鑫煤矿、吴家梁煤矿、云凯煤矿周边集中治理区,龙口镇汇隆煤矿周边集中治理区,薛家湾镇金正泰煤矿周边集中治理区,纳日松镇纳林庙灾害治理项目集中连片治理区”尽早形成样板工程,示范引领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提标升级。
(牵头单位: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旗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生态环境分局)
加快推动相关井工煤矿严格落实煤矸石井下填充的环评要求,逐步实现煤矸石固体废物的井下利用。建设绿色开采试点示范矿井,推动采用采选充一体化方案,鼓励井下建设毛煤预排矸系统或井下选煤系统,将煤矸石直接在井下用于充填采空区,将采煤、煤矸分选和废物充填三部分结合,构建井下“采、分、充、采”的循环闭合开采体系,推广应用矸石不出井模式,推动实现煤矸石就地消纳。到2023年底,龙王沟、酸刺沟和唐家会等煤矿按环评要求完成煤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和运行,到2025年底,全旗新建10个以上煤矸石充填项目。
(牵头部门:旗能源局; 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旗自然资源局)
以薛家湾、龙口区域为核心,优化整合蒙森、辉瑞兴、鼎华等现有7家煤系高岭土煅烧加工企业,逐步淘汰能耗水平高、污染物排放量高、资源利用率低的“两高一低”高岭土初加工项目,探索打造准格尔旗高岭土初加工产业园区,将现有零散分布的相关项目整合入园,形成规模化、绿色化、现代化高岭土初加工产业园。鼓励龙王沟、酸刺沟、唐家会、唐公塔、孙家壕等煤矿建设煤系高岭土筛选分选系统,从源头提高资源利用能力,实现矸石固废源头减量。到2025年,薛家湾地区高岭土初加工行业初步形成一定现代化产业规模。
(牵头部门:旗发改委;配合单位: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
基于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研发中心现有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基础,引进大型央企、国企,依靠区域内丰富的高铝矸石资源,利用煤矿选煤厂预处理分选的高岭土岩石,优化延长产业链,培育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煤系高岭土综合利用产业的低碳、清洁、循环的绿色发展,深化和优化无机非金属产业链,特别是利用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拓宽产业链产品分支,重点围绕陶瓷、高岭土粉体、耐火材料、新材料行业领域,以日用陶瓷、礼品陶瓷、建筑陶瓷、莫来石、陶瓷纤维、微晶球、铸造砂、压裂支撑剂为核心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在造纸、涂料、复合材料等方面进行补链。到2025年,将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沙圪堵项目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集中区。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
鼓励具备条件的煤炭开采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或配套建设煤矸石再洗选系统,对煤矸石进行“四分法”分级分质利用,在筛选提取煤系高岭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白砂石和低阶煤等有价组分利用能力,推广白砂石制备再生骨料、低阶煤进行配煤,逐步替代天然砂石料开采,实现固废对于一次资源的有效替代,大幅减轻后续煤矸石充填回填或用于生态修复的压力。推动“准格尔旗千万吨级煤矸石梯级资源化利用、充填回填一体化生态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到2025年,建成一批煤矸石分阶分质利用等资源化利用典型项目。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配合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旗生态环境分局)
重点推动煤矸石充填回填与矿山环境治理相融合,在生态环境分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回填充填区域光资源,发展生态修复场地布局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打造矿山环境治理“光伏+”模式。积极争取自治区新能源发电配额,提升新能源发电规模,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助力全旗能源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配合开展煤矸石、粉煤灰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制定。推广“风光氢储+生态修复+现代农牧业”治理模式,推动采煤沉陷区向“智能光伏田园综合体”转型,建设采煤沉陷区域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相关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10个以上,消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万吨以上。
(牵头部门:旗能源局;配合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林草局、旗农牧局、旗生态环境分局)
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把煤矸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措施落实到煤矿开发全过程,禁止新建永久性排矸场。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全旗矸石乱堆乱倒问题,按照“一场一策”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措施,规范矸石堆场环境整治,形成长效监管整改工作机制。落实《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鼓励煤矿企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设煤矸石综合项目,提升煤矸石再利用水平。2023年底前,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反馈煤矸石乱堆乱倒整改和销号任务。
(牵头部门:旗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
严格核查新建煤炭开采、洗选项目立项备案报告中煤矸石综合利用和治理方案,对未提供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的煤炭开发和洗选项目不予以核准。完善煤矸石监管制度,及时填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按月统计和上报本地区煤矸石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等数据信息。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针对违法倾倒煤矸石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牵头部门:旗发改委;配合单位: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税务局)
强化对煤矸石源头减量与综合利用过程的执法监管,充分运用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和12369视频监控平台,结合“雷霆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煤矸石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产废单位委托不具备主体资格、无处置能力和环保手续不齐全的企业或个人运输、利用、处置煤矸石行为,严厉打击以矸石筛选砂石、高岭土等综合利用名义,违规处置矸石等违法行为。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将煤矸石利用处置和堆场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环境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制度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牵头部门:旗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旗能源局、旗公安分局)
落实《鄂尔多斯市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办法(试行)》,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以及资源税减征免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加大综合利用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自治区绿色化发展资金及市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采用财政贴息、建立生态环境风险补偿基金等形式发展绿色信贷,持续推进银行对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信贷业务激励、约束机制。简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审批手续,增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能耗配额,鼓励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封场后固体废物开采再利用。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税务局、旗政务服务局)
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项目示范,积极会同各级科研平台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建设内蒙古先进工业陶瓷设计院,围绕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推动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若干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市“科技新政30条”和准格尔旗“科技新政25条”等政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与产废、利废和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企业衔接,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水平,突破煤系高岭土智能分选、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和制备铝硅合金、气化渣高值化利用等技术,力争将准格尔旗打造为自治区境内最有影响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与研究示范基地。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配合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
落实《准格尔旗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化治理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谋划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顶层引导煤矸石综合利用。结合煤矸石、粉煤灰和气化渣等固体废物空间分布,科学统筹布局综合利用企业,防止综合利用项目盲目发展与恶性竞争。引导工业园区灰渣场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收费价格和产废企业的综合利用率挂钩,制定阶梯收费标准,倒逼产废企业采取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措施,形成对产废单位源头减量、提升资源化利用率的约束机制。(牵头部门:旗发改委;配合单位: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自然资源局)
推动高铝粉煤灰中有价元素提取,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高铝煤炭—火电—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支持准能集团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全面投产,推动汇能集团粉煤灰、煤矸石制备铝硅合金完成项目中试,推动慧达公司气化渣高值利用二期示范项目建设,发展细级气化渣提碳和制备高性能掺合料,鼓励气化渣开展制备吸附材料、橡塑填料、土壤调理剂和建筑材料等高值化利用。继续发展粉煤灰和炉渣在蒸压砖、砌块、透水砖、轻质保温材料、耐火材料等应用,加大其在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探索脱硫石膏在生产建筑石膏粉、石膏板及功能性石膏制品的应用。推动先进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纳入鄂尔多斯科技创新成果和《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牵头部门:旗工科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生态环境分局)
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提高秸秆收集效率。扶持秸秆回收加工企业,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牧民参与”的秸秆回收模式,落实秸秆回收利用补贴政策。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坚持农用优先,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形成符合准格尔实际的离田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的成熟实用技术,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到2025年,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供销社)
引导散养户畜禽粪污分户收集、统一处理利用。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聚焦粪污收集储运、资源化处理、种养循环利用等问题,建设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并开展立体养殖、有机肥加工等畜禽粪污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走精品畜牧业发展道路。到2025年,全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
加强市场监督,将农膜列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严防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农用薄膜流入市场。持续落实高强度加厚地膜、生物可降解膜使用补贴政策,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地膜。按照“谁销售谁收集,谁购买谁交回”的原则,将发放农药销售许可证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挂钩。探索地膜替代技术,推进地膜减量和回收处理,扶持建设残膜和滴灌微喷管回收加工网点,鼓励企业积极回收残膜和滴灌微喷管,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得到。建设和完善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待处置中心、镇回收站,构建便捷、高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管局、旗生态环境局、旗供销社)
利用梁峁山区自然条件,发展山地苹果、小杂粮、准格尔羯羊等“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充分利用准格尔羯羊、暖水山地苹果、五家尧和十二连城蔬菜等品牌效应,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依托黄河冲击平原发展规模化养殖、规模化种植、设施果蔬等现代农牧业,着力抚育苹果、红枣、山杏、海红果、文冠果等集中连片产业,建设“十万亩苹果、百万亩山杏、百万亩沙棘”;以十二连城乡、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3个乡镇为重点,集中打造建设玉米规划化种植核心试验示范区,辐射带动周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推动全旗玉米标准化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以龙口镇为重点,结合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地方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建设准格尔旗文冠果产业发展基地。到2025年,创建“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20个以上,落实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面积20万亩。
(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供销社)
落实《鄂尔多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依托准格尔旗现有一体化大环卫体系优势,以薛家湾、沙圪堵为核心,落实垃圾分类监督检查机制,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在城镇和农村牧区探索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行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模式。加快城镇周边废旧资源回收点提升改造,促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餐厨垃圾等品种的科学分流。统筹城乡并开展协同处置,落实各类收运系统、处置工程建设,解决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农村易腐垃圾简易堆存等问题。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达到92%以上,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稳定到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市场监管局)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薛家湾镇、沙圪堵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探索开展乡镇分散式、小型化、绿色化焚烧处理设施示范,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提高绿色建筑规模及质量水平,全旗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周转材料重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分拣回收,将拆除垃圾经过筛分、破碎等处理制备再生骨料,并以其为原料制备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砖等材料,在各类政府投资工程中优先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牵头部门:旗住建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生态环境分局)
推动绿色包装流通,严格落实《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持续推动使用电子运单,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推动快递包装标准化,减少随意包装。推动外卖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推动包装绿色消费。推进快递企业规范优化散收件交付管理,推动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推动包装绿色回收。以邮政、快递企业基层网点为抓手,设置快递包装集中回收装置,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专业化回收设施,提高废弃包装物循环使用率。到2025年,全旗邮政快递行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到98%。
(牵头部门:旗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旗商务局、旗市场监管局)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风险管控,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设施等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督促并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统筹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应急资源,将其纳入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体系,明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到2025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部门:旗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按照“全旗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建设服务于汽车维修等社会源小微产生企业的多种类危险废物综合性集中收集试点,其中小微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吨,试点或中转站的数量全区原则上不超过1个。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其核准经营废物类别、小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布局建设收集转运点,保障危险废物及时清运处置。积极开展煤焦油、焦油残渣、工业杂盐、杂醇油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处置,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
(牵头部门:旗生态环境分局)
督促产废企业落实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督促产废单位按时建设终端数据平台,数据实时上传“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对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和处置利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在全市率先建设推广“双智云固废通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管理的信息化和精准化。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开展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强化对输入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监督,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对跨界路口、收费站点的巡查力度,严控非法转运危险废物。
(牵头部门:旗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旗公安分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应急管理局)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盯本方案建设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推动任务落实。
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旗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定期集中办公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度》规定的会商会议、指导督办、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要求,切实做到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承担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报告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旗领导。旗委组织部要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各乡镇、部门的年度实绩考核目标,扎实推动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及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严肃处理,形成环境保护的强大震慑力。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围绕煤矸石、气化渣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非法处置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以综合利用为名非法处置固废行为,全面规范固体废物转移、贮存和处置流程,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和非标农膜的查处力度。
加强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建设“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创建各类“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
附件:1.《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2.《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准格尔旗“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清单 |
工作内容简介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
工业领域(15项任务) |
|||||
1 |
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调整能源供消结构 |
坚持煤电气风光并举,加快推进准格尔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清洁供暖,重点削减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减少煤炭资源消耗,推动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到2025 年底,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8%以上。 |
旗能源局 |
旗发改委 旗住建局 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2025年 |
2 |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能结构 |
严格落实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政策,加大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力度。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持续推动煤矿技改、资源整合以及企业重组,进一步优化煤炭产能结构。 |
旗工科局 |
旗发改委 旗能源局 |
持续推进 |
3 |
以大路产业园煤化工及装备制造和沙圪堵产业园陶瓷产业为“主阵地”,围绕龙头企业、核心产品、创新平台,聚焦主导产业,大力扶持气化渣、粉煤灰和煤系高岭土项目发展,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未来产业,推进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集聚,构建良好的产业链生态。 |
旗工科局 |
旗发改委 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2025年 |
|
4 |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
推动全旗重点工业企业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绿色工厂5个,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 |
旗工科局 |
旗生态环境分局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2025年 |
5 |
推广智慧矿山建设,推动煤炭绿色开采 |
推广麻地梁煤矿“智慧矿山”建设经验,支持准能集团持续打造“数字矿山”,持续推动对其他矿山持续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绿色开采效率。 |
旗能源局 |
/ |
2025年 |
6 |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井绿色转型 |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拟建绿色矿山企业要加快制定整改方案,对照标准逐项推进,已建成绿色矿山要做好提升改造,及时启动复查程序。到2025年,全旗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 |
旗自然资源局 |
/ |
2025年 |
7 |
推动矸石井下充填,推动实现煤矸石就地消纳 |
加快推动相关井工煤矿严格落实煤矸石井下填充的环评要求,逐步实现煤矸石固体废物的井下利用。到2023年底,推动相关煤矿按照环评要求完成煤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建设和运行,到2025年底,全旗建成煤矸石充填项目10个以上。 |
旗能源局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2025年 |
8 |
提升煤系高岭土筛选和初加工水平 |
优化整合或整体提升蒙森、辉瑞兴、鼎华等现有7家煤系高岭土煅烧加工企业,鼓励龙王沟、酸刺沟、唐家会、唐公塔、孙家壕等煤矿建设煤系高岭土筛选选系统。到2025年,薛家湾地区高岭土初加工行业初步形成一定现代化产业规模。 |
旗发改委 |
旗能源局 旗工科局 |
2025年 |
9 |
延伸高岭土产业链,打造煤系高岭土精加工产业 |
做强做大沙圪堵产业园高岭土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进一步优化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链产品分支,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将沙圪堵产业园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集中区。 |
旗工科局 |
旗发改委 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2025年 |
10 |
推行“四分法”分级分质利用,拓宽煤矸石资源化利用途径 |
推动煤炭生产企业就地开展煤矸石分阶分质利用。到2025年,建成一批煤矸石分阶分质利用项目。 |
旗工科局 |
旗自然资源局 |
2025年 |
11 |
探索利用矸石开展生态治理,推动煤矸石充填回填与矿山环境治理相融合 |
在生态环境风险充分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工业固废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与流域治理工程,发展生态修复场地布局集中式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推广“风光氢储+生态修复+现代农牧业”治理模式。到2025年,建设相关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10个,消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0万吨以上。 |
旗发改委 |
旗工科局 旗能源局 旗生态环境分局 |
2025年 |
12 |
聚焦重点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高值高质综合利用 |
支持准能集团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全面投产;推动汇能集团粉煤灰、煤矸石制备铝硅合金完成项目中试;鼓励慧达公司加快建设气化渣利用二期项目建成投运。 |
旗工科局 |
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持续推进 |
13 |
制定固体废物处置阶梯收费机制 |
积极培养壮大处置机构市场主体,按照补偿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阶梯收费标准,引导收费价格和产废企业的综合利用率挂钩,倒逼产废企业采取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措施。 |
区发改委 |
/ |
2025年 |
14 |
建立准格尔旗固体废物堆场清单 |
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结合遥感排查与网格化排查,建立准格尔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推动整改落实。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旗工科局 |
2025年 |
15 |
推动“无废园区” “无废工厂”建设 |
鼓励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及相关工业企业对照创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到2025年,创建“无废园区”1个,“无废工厂”5个。 |
旗无废办 |
旗工科局 旗生态环境分局 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 |
2025年 |
农牧业领域 (4项任务) |
|||||
1 |
推进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推动秸秆收集机械化,提高秸秆收集效率,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引导散养户畜禽粪污分户收集、统一处理利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旗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
旗农牧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 |
鼓励建立废旧农资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农业领域“白色污染” |
鼓励建立以农资连锁店为主要依托的废旧农资回收网络引导回收主体对化肥与农药包装、废旧农膜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回收信息台账,按照危废处理标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到2025年,全旗废旧农资回收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5%。 |
旗农牧局 |
旗供销社 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3 |
加强品牌培育,助推农牧产业发展壮大 |
发展山地苹果、小杂粮、准格尔羯羊等“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打造建设玉米规划化种植核心试验示范区,推动全旗玉米标准化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到2025年,全旗创建“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20个以上,落实玉米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面积20万亩。 |
旗农牧局 |
旗商务局 |
2025年 |
4 |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国标地膜和可降解地膜 |
全面推广使用0.01mm以上的国标地膜,将农膜列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严防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农用薄膜流入市场。持续落实高强度加厚地膜、生物可降解膜使用补贴政策,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地膜。 |
旗农牧局 |
旗行政综合执法局 |
2025年 |
生活领域 (8项任务) |
|||||
1 |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
因地制宜在城镇和农村牧区探索有效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行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模式。到2025年,全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吨/日,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达到92%以上,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
旗环卫局 |
旗发改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2 |
健全基础设施,补全垃圾处置设施短板 |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薛家湾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加快新建薛家湾镇建筑垃圾消纳场。探索开展乡镇分散式、小型化、绿色化焚烧处理设施示范,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旗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
旗环卫局 |
旗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3 |
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管 |
加强对全旗各乡镇既有填埋场运行监管力度,以垃圾进场管理、渗滤液、填埋气等环节为重点,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监测、实时联网、实时公开。规范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开展库容已满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并开展定期跟踪监测。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旗住建局 |
2025年 |
4 |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规模及质量水平 |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提高绿色建筑规模及质量水平,全旗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周转材料重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到2025年,全旗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
旗住建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 |
5 |
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体系 |
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对可再生资源进行分拣回收,将拆除垃圾经过筛分、破碎等处理制备再生骨料,并以其为原料制备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砖等材料,在各类政府投资工程中优先采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到2025年,全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 |
旗住建局 |
|
2025年 |
6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体系 |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合理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加快城镇周边废旧资源回收点提升改造,提升再生资源分拣能力,细化再生资源分类,提高资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旗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稳定到2%。 |
旗商务局 |
旗住建局 |
2025年 |
7 |
加快邮(快)件包装治理,逐步畅通绿色管理链条
|
督促快递企业贯彻落实《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等标准,实施绿色采购,使用环保胶 带、包装袋和填充物,提高对绿物流的认识,提升快递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全旗邮政快递行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到98%。 |
旗邮政管理局 |
/ |
2025年 |
8 |
全面开展“无废细胞”建设 |
按照《鄂尔多斯市“无废细胞”创建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景区”等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推动无废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到2025年,建成生活领域各类“无废细胞”35个。 |
旗无废办 |
相关成员单位 |
2025年 |
危险废物领域 (5项任务) |
|||||
1 |
强化安全管控,杜绝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利用处置设施等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督促并指导园区及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到2025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旗应急管理局 |
2025年 |
2 |
做好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 |
统筹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工业窑炉等应急资源,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改造并纳入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体系,明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
旗卫健委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2025年 |
3 |
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
筹布局建设服务于小微源产生单位的多种类危险废物综合性集中收集试点,探索建立安全高效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
持续推进 |
4 |
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 |
积极开展煤焦油、焦油残渣、工业杂盐、杂醇油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处置,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 |
旗生态环境分局 |
/ |
持续推进 |
5 |
提升监管能力,强化部门联合协作机制 |
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指导产废单位规范使用“鄂尔多斯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平台”。落实部门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积极参与华北地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合作。 |
生态环境分局 |
旗公安分局 |
长期坚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投资估算 (万元) |
建设周期 |
1 |
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煤化工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一期项目于 2021 年10月竣工,建成年转化 80万吨煤化工渣示范生产线。二期续建煤化工渣通过有效综合利用制取橡胶填料、塑料填料,吸附剂,介孔材料等项目。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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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准格尔旗腾达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新建利用金属镁厂还原炉渣制作免烧砖、面包砖生产线一条;新建办公室、食堂、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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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腾达利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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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天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回收再利用项目 |
新建年处理废矿物油5万吨生产线、新建医疗垃圾年处理3000吨生产线、新建杂醇油年处理1万吨生产线、新建结晶盐年处理5万吨生产线、新建危废包装物及农药包装物年处理1千万个生产线,新建办公楼、厂房、宿舍、污水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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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天垣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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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华准格尔矿区30万吨/年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业化示范项目 |
12.5 万吨/年氧化铝、 6.5万吨/年金属铝(3.25 万吨/年普铝、 2.25万吨/年精铝、1万吨/年高纯铝)、12.5吨/年镓、311吨/年碳酸锂、0.5万吨/年铁红颜料、2.6万吨/年净水剂及公用辅助项目。 |
薛家湾镇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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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准格尔旗新能源科技产业园项目 |
建设风光氢储车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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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路产业园50万源网荷储项目 |
建设50万千瓦光伏项目。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2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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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路工业园区零碳化工项目 |
建设1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以及电网接入与消纳项目。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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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内蒙古国科智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准格旗煤泥固废处置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建设年处理累计600万吨煤泥固废处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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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科智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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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大煤矿群千万吨级煤矸石充填回填一体化生态治理项目 |
针对酸刺沟(伊泰集团)、龙王沟(大唐能投)、 唐家会(淮河能源)大型煤矿,通过煤矸石地面注浆回填、井下充填、区域流域生态治理、塌陷区生态恢复、煤矸石分类利用模式,实现煤矸石井上下一体化生态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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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7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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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内蒙古先进陶瓷设计院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示范线项目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输送工段、分解车间、存储包装库、余热利用与废气处理系统等,可年产10万吨活性高岭粉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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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先进陶瓷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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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内蒙古华宜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一条功能性抗蚀耐磨板(陶瓷基复合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处理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为核心,达产后可年产陶瓷基复合材料2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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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宜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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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准格尔旗茂安环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 |
占地面积2500亩。一期项目建设用地1800亩,建设30万吨/年BDO、12万吨/年PBAT生产线(配套原料电石66.7万吨/年)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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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茂安环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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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内蒙古御华瓷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占地面积50亩,建设年产40000吨合成莫来石、微晶球项目,年消耗煤矸石约26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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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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