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2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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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通告 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农牧局 |
文 号 | 准农牧发〔2025〕50 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25号)要求,制定了《2025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准格尔旗农牧局
2025年3月18日
2025年准格尔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护耕地相挂钩,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做好我旗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耕地地力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导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发挥补贴效能,调动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综合措施,促进耕地地力保护措施落地,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且为本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公职人员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计税耕地面积具体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对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
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发放当年补贴;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或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核算。
三、补贴程序及要求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嘎查)级登记、张榜公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旗农牧局、财政局确认”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进行逐户登记、填表造册,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各嘎查村务必落实好公示要求,让数据“多跑路”、农牧民“少跑路”。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农牧民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用好公示栏、喇叭广播、新媒体等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公示内容。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镇级审核。苏木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对各村报送的补贴数据进行核实确认,由苏木乡镇、街道将经复核的补贴情况,在乡镇、街道公开场所公示后,于2025年6月 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计表(附件3)随文上报旗农牧局,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清册和公示影像资料一并上报。
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农兴大厦218室
电子邮箱:51992837@qq.com
联系人:蔺瑞娥 黄瑞
联系电话:0477—4880398
3.旗级确认。旗农牧局、财政局具体负责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以及审核补贴发放清册等事宜。旗农牧局要会同旗财政局等部门加强补贴数据核实对比,组织开展抽查。及时更新规范“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和生存认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出现已故人员领取补贴等违规情况,要加强年度间、对象间补贴金额的比对,对数额较大、差额较大的对象要重点分析、核实研判,防止代领、骗取和套取补贴。
(二)补贴资金发放。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文件要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提级发放,市财政局将根据旗农牧局和财政局审核上报的清册,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中。
(三)对流转承包的耕地,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要明确规定,流转人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责任,具体种植户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要及时宣传补贴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及时、精准、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农牧局、财政局组织具体实施。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对于因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等,造成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因基础数据不实、摸排不到位等工作不严谨,而影响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实效性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纪检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旗委、旗政府将按照自治区、市级相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效管理,相关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宣传培训。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春播前大力宣传具体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确保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
附件:1.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分户表)
2.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村级表)
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面积统计表(乡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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