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0001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通告 准政发 |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准政发〔2025〕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1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数领办发〔2025〕1号)等文件要求,梳理形成准格尔旗权责清单(2025年),现予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准格尔旗权责清单包含旗本级35个部门权责清单(附件1)及14个苏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附件2),其中,旗本级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7134项,苏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包含:布尔陶亥苏木行政权力事项32项、十二连城乡行政权力事项32项、暖水乡行政权力事项34项、薛家湾镇行政权力事项19项、沙圪堵镇行政权力事项22项、大路镇行政权力事项33项、纳日松镇行政权力事项35项、准格尔召镇行政权力事项37项、龙口镇行政权力事项31项、魏家峁镇行政权力事项32项、友谊街道行政权力事项23项、兴隆街道行政权力事项24项、蓝天街道行政权力事项23项、迎泽街道行政权力事项22项。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它行政职权,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1.《准格尔旗旗本级权责清单(2025年)》
2.《准格尔旗苏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5年)》
3.《准格尔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