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IEA001/2026-00122 |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准政发 |
| 发文机构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准政发〔2025〕7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准格尔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关于李学飞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准党干字〔2025〕46号)精神,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1次会议研究拟定:
李学飞 任旗乡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安 源 任旗国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胥旭英 任旗地矿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牛 俊 任旗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试用期一年);
张钰勃 任旗对外招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试用期一年);
辛晨赵月 任旗恒悦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薛 猛 任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试用期一年);
杨茂青 免去旗恒悦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任免职程序。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