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矿区魏家峁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外排土场、采场接续用地(第四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2、建设单位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魏家峁镇柏相公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格尔矿区魏家峁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9〕602 号)核准,并于2011年6月取得采矿证,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10021110056344,矿区面积:52.5932 平方公里。根据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和实际用地需求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申请用地面积85.13亩。
二、项目评估及影响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无质疑;
2.当地群众对该工程的支持态度;
3.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
4.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征询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对当地交通出行产生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5.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进行反馈。
建设单位: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47095321
编制单位:内蒙古力晟房地产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8947131962
邮箱:hhhtls1178@163.com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