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苏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办公室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3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以下简称“3.0方案”)、〘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旗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的通知〙(鄂党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营商环境500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扎实开展“法治诚信、智慧政务、效能提升、企业服务、亲商安商”五个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企业在准格尔想投资、能创业、发展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苏州市、张家港市等国内先进地区及周边的神木市,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国和全区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四)坚持开门改革用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设立干部作风监督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补齐短板,借鉴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诚信”专项行动牵头领导:焦晶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公安局、人行准格尔旗支行、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任务:
1.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制定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总结一批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2.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搭建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在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深化“法企同行”活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开通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等金融类公证业务绿色通道,依规减免部分公证费用。(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3.严格实行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4.规范涉企警情案件办理,优化受理、立案、羁押、侦查、案后沟通及救济全流程,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探索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高管、技术核心骨干审慎采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不起诉权,探索起诉必要性审查,严格审查行为有无实质危害性。(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检察院、旗公安局)
5.全面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责任单位:旗法院)
6.完善合同执行促进机制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审慎判断存在违约情形的合同,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谨慎调整违约金标准;依法支持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利。(责任单位:旗法院)
7.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动履行率推动执行模式数字化转型,深化执行联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旗法院)
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服务总入口,完善“智慧信用”功能,实现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业务咨询、政策推送、融资贷款预测、失信行为修复、线上培训、信用融资办理等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
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价格、交通运输、文明交通、财政等重点领域,落实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部门业务流程中的查询与应用,提高政务公信力。(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二)实施“智慧政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玉成
牵头单位:旗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管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主要任务:
10.拓展“一网通办”服务功能针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和跨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重构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实现“一事一窗”办理,梳理形成一批“全旗通办”事项清单将水电气报装业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业务贯通。(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1.打造涉企政策“一网清”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模式、企业服务云推广建立政策发布“一张网”,归集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企业服务“一站式”,集成涉企公共服务及社会机构的专业服务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针对性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优惠政策形成诉求响应“一个环”,建立诉求受理、解决、反馈、评估机制。(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
12.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联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与业务应用协同,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实体一体化融合进程重点推动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围绕企业重点高频办事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互动操作界面,支撑线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应用系统、各类型自助办事终端。(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3.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推广应用蒙速办APP、自助一体机、各类小程序,拓宽办事渠道。(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14.做好信息数据应用场景精准支撑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在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感知、政策发布引导、行政许可审批、业务流程查询、企业办事跟踪等具体应用场景中的挖掘使用,实现精准服务加强数据挖掘研判,推行可视化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创建更加便捷优质的信息解决方案为出发点,融合升级蒙速办APP准格尔旗生活服务总入口、智慧出行、健康准格尔掌上行、准格尔旅游总入口,创新建设一批信息化应用,为企业法人投资落户提供更好社会服务。(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
15.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完善电子证照核心清单,构建电子印章支撑体系加快归集电子证照,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基本覆盖党政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健全电子证照库,加快政府部门间系统互通,推进部门核发的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逐步实现由办事对象提供证照影印件简化为身份验证,所需材料由后台自动获取鼓励行业协会、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文件报告等向电子证照库归集摘要、目录等信息,推广电子证照、印章、档案等在政务服务、商务和社会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公安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乔智平
牵头单位:旗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融媒体中心
主要任务:
16.立即开展全旗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清单再梳理工作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在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将权力事项清单的支撑性文件及出处一并梳理完成,明确办结时限,不得出现超“超清单的清单”事项再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进行审查和确定,在准格尔旗政府网站和准格尔旗发布上同步向全社会发布提升行政效能,进行效能监测,由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已公布权力清单的运用。(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7.7月底前,具有已申请特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实现“应进必进”,100%实现“综窗服务”,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0%,审批材料压减60%以上,实现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旗通办。(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大数据中心)
18.加快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181条、市500条措施自治区任务涉及我旗的37项;市任务500条涉及我旗的104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7月10日前,完成90%的目标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19.认真开展电视问政监督工作制定〘准格尔旗电视问政活动专项工作方案〙,7月上半月开始,每半个月开展一场电视问政节目,随机抽取5个部门,由单位“一把手”述职或针对征集到的民意需求进行陈述,市民现场评议和提问,扩大行政效能社会监督面。(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政务服务局、旗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企业服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旗政府各相关部门
主要任务:
20.建设“企悦来”大厦,设立集办公、会议、会客、金融、法律、座谈和健身、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的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政务服务专业团队,依托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畅通企业政府交流互动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月度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三项制度,为企业家提供定制服务。(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政务服务局)
21.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站办结”实现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全面推行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银行预约开户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探索实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税务局、人行准格尔支行)
22.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人员集成、数据集成、材料集成,持续提升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网、一窗、一人”办理便利度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解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当场办结;实体经济企业抵押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抵押合并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除批量、未公证继承、宅基地登记外,其余一般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税务局)
23.推进企业纳税集成智能办理明确“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在各办税服务厅(点)“一厅通办”所有涉税业务,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小时优化办税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网上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提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智能化服务水平,申报数据由系统自动代入,税款自动计算扣除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推广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支持多渠道缴税,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进一步便捷发票业务,推广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探索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税务局、旗交管大队)
24.持续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分中心)
25.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全旗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清单范围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开展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单位:旗司法局、旗市场监管局、旗发改委)
26.提升企业水电气获取便利度10(20)千伏、400伏电力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35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用水用气报装办结时间无管线的不超过4个和3个工作日,有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薛家湾供电公司、各水务公司、旗国资燃气热力公司)
(五)实施“亲商安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市场监管局、旗工科局、旗工商联、旗委统战部、旗金融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
27.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机制,设立重点项目服务代办专员,重点项目设立项目综合服务秘书,推动金融服务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旗金融服务中心、旗民政局)
28.建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工作规范,明确分类听取企业家、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设置合理过渡期建立企业家诉求反映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商联、旗工科局)
29.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发改委)
30.提供优质政务咨询服务做优准格尔旗企业服务专线,围绕企业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服务设立企业服务专家门诊专窗,围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疑难解答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一号答”工作,实现全过程评价、智能客服和满意度回访。(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旗政府办公室)
31.强化公共安全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制度,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在全旗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对入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为企业清除安全隐患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好各类应急保障。(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旗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旗政府将下大力气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工作,并实行月调度各专项行动均成立对应组织机构并设立专班,牵头领导作为该行动的“总指挥”,及时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具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专项行动的创新突破行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准格尔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方式:0477-2294708 蒙ICP备06000042号-1 蒙公网安备:150622020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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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苏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办公室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3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以下简称“3.0方案”)、〘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旗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的通知〙(鄂党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营商环境500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扎实开展“法治诚信、智慧政务、效能提升、企业服务、亲商安商”五个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企业在准格尔想投资、能创业、发展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苏州市、张家港市等国内先进地区及周边的神木市,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国和全区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四)坚持开门改革用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设立干部作风监督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补齐短板,借鉴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诚信”专项行动牵头领导:焦晶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公安局、人行准格尔旗支行、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任务:
1.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制定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总结一批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2.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搭建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在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深化“法企同行”活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开通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等金融类公证业务绿色通道,依规减免部分公证费用。(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3.严格实行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4.规范涉企警情案件办理,优化受理、立案、羁押、侦查、案后沟通及救济全流程,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探索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高管、技术核心骨干审慎采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不起诉权,探索起诉必要性审查,严格审查行为有无实质危害性。(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检察院、旗公安局)
5.全面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责任单位:旗法院)
6.完善合同执行促进机制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审慎判断存在违约情形的合同,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谨慎调整违约金标准;依法支持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利。(责任单位:旗法院)
7.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动履行率推动执行模式数字化转型,深化执行联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旗法院)
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服务总入口,完善“智慧信用”功能,实现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业务咨询、政策推送、融资贷款预测、失信行为修复、线上培训、信用融资办理等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
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价格、交通运输、文明交通、财政等重点领域,落实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部门业务流程中的查询与应用,提高政务公信力。(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二)实施“智慧政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玉成
牵头单位:旗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管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主要任务:
10.拓展“一网通办”服务功能针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和跨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重构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实现“一事一窗”办理,梳理形成一批“全旗通办”事项清单将水电气报装业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业务贯通。(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1.打造涉企政策“一网清”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模式、企业服务云推广建立政策发布“一张网”,归集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企业服务“一站式”,集成涉企公共服务及社会机构的专业服务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针对性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优惠政策形成诉求响应“一个环”,建立诉求受理、解决、反馈、评估机制。(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
12.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联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与业务应用协同,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实体一体化融合进程重点推动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围绕企业重点高频办事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互动操作界面,支撑线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应用系统、各类型自助办事终端。(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3.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推广应用蒙速办APP、自助一体机、各类小程序,拓宽办事渠道。(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14.做好信息数据应用场景精准支撑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在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感知、政策发布引导、行政许可审批、业务流程查询、企业办事跟踪等具体应用场景中的挖掘使用,实现精准服务加强数据挖掘研判,推行可视化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创建更加便捷优质的信息解决方案为出发点,融合升级蒙速办APP准格尔旗生活服务总入口、智慧出行、健康准格尔掌上行、准格尔旅游总入口,创新建设一批信息化应用,为企业法人投资落户提供更好社会服务。(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
15.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完善电子证照核心清单,构建电子印章支撑体系加快归集电子证照,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基本覆盖党政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健全电子证照库,加快政府部门间系统互通,推进部门核发的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逐步实现由办事对象提供证照影印件简化为身份验证,所需材料由后台自动获取鼓励行业协会、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文件报告等向电子证照库归集摘要、目录等信息,推广电子证照、印章、档案等在政务服务、商务和社会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公安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乔智平
牵头单位:旗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融媒体中心
主要任务:
16.立即开展全旗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清单再梳理工作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在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将权力事项清单的支撑性文件及出处一并梳理完成,明确办结时限,不得出现超“超清单的清单”事项再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进行审查和确定,在准格尔旗政府网站和准格尔旗发布上同步向全社会发布提升行政效能,进行效能监测,由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已公布权力清单的运用。(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7.7月底前,具有已申请特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实现“应进必进”,100%实现“综窗服务”,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0%,审批材料压减60%以上,实现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旗通办。(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大数据中心)
18.加快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181条、市500条措施自治区任务涉及我旗的37项;市任务500条涉及我旗的104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7月10日前,完成90%的目标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19.认真开展电视问政监督工作制定〘准格尔旗电视问政活动专项工作方案〙,7月上半月开始,每半个月开展一场电视问政节目,随机抽取5个部门,由单位“一把手”述职或针对征集到的民意需求进行陈述,市民现场评议和提问,扩大行政效能社会监督面。(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政务服务局、旗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企业服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旗政府各相关部门
主要任务:
20.建设“企悦来”大厦,设立集办公、会议、会客、金融、法律、座谈和健身、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的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政务服务专业团队,依托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畅通企业政府交流互动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月度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三项制度,为企业家提供定制服务。(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政务服务局)
21.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站办结”实现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全面推行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银行预约开户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探索实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税务局、人行准格尔支行)
22.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人员集成、数据集成、材料集成,持续提升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网、一窗、一人”办理便利度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解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当场办结;实体经济企业抵押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抵押合并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除批量、未公证继承、宅基地登记外,其余一般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税务局)
23.推进企业纳税集成智能办理明确“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在各办税服务厅(点)“一厅通办”所有涉税业务,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小时优化办税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网上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提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智能化服务水平,申报数据由系统自动代入,税款自动计算扣除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推广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支持多渠道缴税,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进一步便捷发票业务,推广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探索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税务局、旗交管大队)
24.持续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分中心)
25.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全旗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清单范围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开展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单位:旗司法局、旗市场监管局、旗发改委)
26.提升企业水电气获取便利度10(20)千伏、400伏电力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35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用水用气报装办结时间无管线的不超过4个和3个工作日,有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薛家湾供电公司、各水务公司、旗国资燃气热力公司)
(五)实施“亲商安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市场监管局、旗工科局、旗工商联、旗委统战部、旗金融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
27.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机制,设立重点项目服务代办专员,重点项目设立项目综合服务秘书,推动金融服务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旗金融服务中心、旗民政局)
28.建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工作规范,明确分类听取企业家、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设置合理过渡期建立企业家诉求反映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商联、旗工科局)
29.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发改委)
30.提供优质政务咨询服务做优准格尔旗企业服务专线,围绕企业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服务设立企业服务专家门诊专窗,围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疑难解答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一号答”工作,实现全过程评价、智能客服和满意度回访。(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旗政府办公室)
31.强化公共安全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制度,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在全旗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对入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为企业清除安全隐患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好各类应急保障。(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旗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旗政府将下大力气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工作,并实行月调度各专项行动均成立对应组织机构并设立专班,牵头领导作为该行动的“总指挥”,及时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具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专项行动的创新突破行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发布日期: 2022-08-02 10:09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苏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办公室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3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4号,以下简称“3.0方案”)、〘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旗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的通知〙(鄂党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营商环境500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扎实开展“法治诚信、智慧政务、效能提升、企业服务、亲商安商”五个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企业在准格尔想投资、能创业、发展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表苏州市、张家港市等国内先进地区及周边的神木市,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国和全区营商环境评价,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三)坚持创新突破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
(四)坚持开门改革用好接诉即办、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渠道,设立干部作风监督电话,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补齐短板,借鉴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法治诚信”专项行动牵头领导:焦晶
牵头单位:旗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公安局、人行准格尔旗支行、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任务:
1.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制定准格尔旗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政策措施,巩固总结一批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2.加强普法宣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搭建企业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在线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深化“法企同行”活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为小微企业开展无偿法治体检,实现小微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全覆盖开通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等金融类公证业务绿色通道,依规减免部分公证费用。(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3.严格实行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旗司法局)
4.规范涉企警情案件办理,优化受理、立案、羁押、侦查、案后沟通及救济全流程,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探索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高管、技术核心骨干审慎采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不起诉权,探索起诉必要性审查,严格审查行为有无实质危害性。(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检察院、旗公安局)
5.全面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的保护。(责任单位:旗法院)
6.完善合同执行促进机制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关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约定,严格审查合同纠纷中的解除条件,依法审慎判断存在违约情形的合同,依法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益,谨慎调整违约金标准;依法支持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保障守约方的合同权利。(责任单位:旗法院)
7.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动履行率推动执行模式数字化转型,深化执行联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旗法院)
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服务总入口,完善“智慧信用”功能,实现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业务咨询、政策推送、融资贷款预测、失信行为修复、线上培训、信用融资办理等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司法局)
9.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价格、交通运输、文明交通、财政等重点领域,落实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部门业务流程中的查询与应用,提高政务公信力。(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二)实施“智慧政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刘玉成
牵头单位:旗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科局、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管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主要任务:
10.拓展“一网通办”服务功能针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和跨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重构办事流程和业务流程,实现“一事一窗”办理,梳理形成一批“全旗通办”事项清单将水电气报装业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业务贯通。(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1.打造涉企政策“一网清”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模式、企业服务云推广建立政策发布“一张网”,归集各类惠企政策实现企业服务“一站式”,集成涉企公共服务及社会机构的专业服务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针对性提供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优惠政策形成诉求响应“一个环”,建立诉求受理、解决、反馈、评估机制。(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
12.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联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与业务应用协同,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实体一体化融合进程重点推动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围绕企业重点高频办事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互动操作界面,支撑线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应用系统、各类型自助办事终端。(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3.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推广应用蒙速办APP、自助一体机、各类小程序,拓宽办事渠道。(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14.做好信息数据应用场景精准支撑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在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感知、政策发布引导、行政许可审批、业务流程查询、企业办事跟踪等具体应用场景中的挖掘使用,实现精准服务加强数据挖掘研判,推行可视化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创建更加便捷优质的信息解决方案为出发点,融合升级蒙速办APP准格尔旗生活服务总入口、智慧出行、健康准格尔掌上行、准格尔旅游总入口,创新建设一批信息化应用,为企业法人投资落户提供更好社会服务。(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
15.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完善电子证照核心清单,构建电子印章支撑体系加快归集电子证照,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基本覆盖党政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健全电子证照库,加快政府部门间系统互通,推进部门核发的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逐步实现由办事对象提供证照影印件简化为身份验证,所需材料由后台自动获取鼓励行业协会、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文件报告等向电子证照库归集摘要、目录等信息,推广电子证照、印章、档案等在政务服务、商务和社会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旗公安局、旗政务服务局、旗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乔智平
牵头单位:旗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司法局、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融媒体中心
主要任务:
16.立即开展全旗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清单再梳理工作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在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将权力事项清单的支撑性文件及出处一并梳理完成,明确办结时限,不得出现超“超清单的清单”事项再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进行审查和确定,在准格尔旗政府网站和准格尔旗发布上同步向全社会发布提升行政效能,进行效能监测,由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已公布权力清单的运用。(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委、旗区域发展促进中心、旗政务服务局)
17.7月底前,具有已申请特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实现“应进必进”,100%实现“综窗服务”,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0%,审批材料压减60%以上,实现1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旗通办。(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大数据中心)
18.加快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181条、市500条措施自治区任务涉及我旗的37项;市任务500条涉及我旗的104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7月10日前,完成90%的目标进行集中攻坚。(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
19.认真开展电视问政监督工作制定〘准格尔旗电视问政活动专项工作方案〙,7月上半月开始,每半个月开展一场电视问政节目,随机抽取5个部门,由单位“一把手”述职或针对征集到的民意需求进行陈述,市民现场评议和提问,扩大行政效能社会监督面。(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政务服务局、旗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企业服务”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旗政府各相关部门
主要任务:
20.建设“企悦来”大厦,设立集办公、会议、会客、金融、法律、座谈和健身、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的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政务服务专业团队,依托全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畅通企业政府交流互动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月度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三项制度,为企业家提供定制服务。(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政务服务局)
21.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站办结”实现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全面推行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银行预约开户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探索实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公安局、旗税务局、人行准格尔支行)
22.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人员集成、数据集成、材料集成,持续提升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网、一窗、一人”办理便利度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查解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当场办结;实体经济企业抵押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抵押合并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除批量、未公证继承、宅基地登记外,其余一般登记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税务局)
23.推进企业纳税集成智能办理明确“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纳税人在各办税服务厅(点)“一厅通办”所有涉税业务,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小时优化办税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网上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提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智能化服务水平,申报数据由系统自动代入,税款自动计算扣除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推广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支持多渠道缴税,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进一步便捷发票业务,推广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探索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税务局、旗交管大队)
24.持续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分中心)
25.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全旗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符合条件的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清单范围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开展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单位:旗司法局、旗市场监管局、旗发改委)
26.提升企业水电气获取便利度10(20)千伏、400伏电力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35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用水用气报装办结时间无管线的不超过4个和3个工作日,有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薛家湾供电公司、各水务公司、旗国资燃气热力公司)
(五)实施“亲商安商”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屈树清
牵头单位:旗发改委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市场监管局、旗工科局、旗工商联、旗委统战部、旗金融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
27.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机制,设立重点项目服务代办专员,重点项目设立项目综合服务秘书,推动金融服务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旗发改委、旗政务服务局、旗金融服务中心、旗民政局)
28.建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工作规范,明确分类听取企业家、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设置合理过渡期建立企业家诉求反映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商联、旗工科局)
29.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责任单位:旗工科局、旗发改委)
30.提供优质政务咨询服务做优准格尔旗企业服务专线,围绕企业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服务设立企业服务专家门诊专窗,围绕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疑难解答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一号答”工作,实现全过程评价、智能客服和满意度回访。(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旗工科局、旗政府办公室)
31.强化公共安全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各类制度,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在全旗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对入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为企业清除安全隐患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好各类应急保障。(责任单位:旗应急管理局、旗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旗政府将下大力气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工作,并实行月调度各专项行动均成立对应组织机构并设立专班,牵头领导作为该行动的“总指挥”,及时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具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专项行动的创新突破行动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