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综保区发展水平,按照海关总署《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署贸函(2024]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综合保税区提级晋位提质增效实施意见》(内商口岸字〔2025]153号)精神,立足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定位,结合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实际,充分发挥开放平台功能,围绕服务鄂尔多斯市“四个世界级”产业,着力完善产业体系,补齐政策短板,畅通贸易通道,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协同发展,持续完善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产业链条,将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自治区对外贸易重要增长极、外向型经济发展集聚区和国家向北开放的关键节点。
二、预期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进出口值60亿元,增长28.6%,在全国绩效评估中前进10个位次,进入全国B类水平;到2026年底,实现进出口值80亿元,绩效评估保持全国B类水平;到2027年底,实现进出口值100亿元,力争进入全国综保区百强,达到全国B类中游水平。
三、方案内容
方案制定了4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一)推动问题整改。
1.开展警示教育。综合保税区牵头,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党政办公室组织落实,联合鄂尔多斯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每个季度在园区干部和入区企业两个层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2.清退违法违规及进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高风险企业。综合保税区牵头,每月对区内企业排查一次,及时了解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旗市场监管局每月提供综保区企业名单,税务局每月摸排企业退税情况并反馈综保区。对综合保税区内出现的违法违规及高风险企业依法依规清退出区,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后续处置工作。
(二)强化基础配套。
3.加强开发建设。一是分步推进剩余土地开发。根据项目引进落地需求,采取市场化融资、争取专项债券和上级支持等方式,2025年完成47亩土地开发,2026-2027年,根据资金争取情况和企业发展需求,适时启动剩余219亩土地开发。二是提升生产与仓储设施保障能力。投资1.5亿元,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分散式光伏建设、羊绒分梳加工、电子加工制造3个在建厂房一期项目建设,于2025年8月底建成投用;投资0.4亿元,建设冷链仓储一期项目,于2025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投资0.38 亿元,建设进出口汽车停车区,于2025年5月底前建成投用。
4.建设综合保税区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按照智慧化监管、协同化运作、管家式服务标准和数据统领、可视调度、AI预警、线上服务要求,投资300万至500万元,于2025年7月底前建成集线上服务、数据交换、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技术赋能、流程再造和标准统一,实现风险预警智能化、数据汇总可视化、信息来源可溯化、报表统计自动化、提醒待办实时化。
5.完善生产要素供给举措。对接鄂尔多斯银行、蒙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市内金融机构,根据业务情况常态化推动信贷、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引入1家金融机构在综合保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接内蒙古银行、满洲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解决外贸企业贸易结算问题。对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常态化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保险与汇率避险产品。提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引进1-2家报关公司。
6.打造陆海空新通道。综合保税区会同伊旗工信和投促局、交通局推动发展“保税+中欧班列”业务,利用我市支持中欧班列开行奖励,推动中欧班列在综保区集拼,促进区域内销进口货值指标晋位至少10位。推动“区港联动”,综合保税区与伊旗工信和投促局深化与天津、河北等地海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等航空口岸,二连浩特等陆路口岸的联动,探索“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区港联动”新模式,打造集港口服务、物流运输、报关、企业注册、仓储服务等于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利用市级发放的外贸“运力券”,集聚市内PVC、尿素、黄原胶、螺旋藻通过综保区出口。综合保税区联动鄂尔多斯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伊旗工信和投促局推动协同机场集团推动全货运航班运行,由综保区进出口公司利用支持指定监管场地相关措施,开展榴莲等水果、活虾等食用水生动物、三文鱼等冰鲜水产品进口业务。组建短驳运输服务公司,实施“车能路云”一体化短驳运输服务,2025年内具备开展短驳物流业务条件并开始运行。
(三)促进业务提升。
7.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园区产业规划修编,制定综合保税区“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和目标任务。
8.抓实招商引资。精准招引中高端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跨境电商项目,每个板块全年开展综保区专题招商会不少于4次,对接企业不少于20家,落地不少于12个,促进综保区建成厂房设施全部高效利用。4个专项组会同工信和投促局、发改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别对接汇源、中氢新能装备制造、傲得科技、芜湖中科、杭州遥望、杭州海仓、伊盟克稀、盈天下、宝舜泰、中翔达、爱喜猫、中海宝泽峰等市内外外贸企业对接,靠前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落地运营。
9.做大保税产业规模。保税加工方面,承接东南沿海梯度转移项目,支持电子加工、粮食加工、羊绒加工、黄金加工等项目落地投产、转型升级、扩大规模,年进出口额不低于20亿元;保税物流方面,发展和壮大“新三样”产品保税业务,以新能源电池出口为着力点,持续扩大远景等重点企业出口量,年出口额不低于10亿元;以整车出口为突破点,推动奇瑞等企业持续通过综保区出口车辆,年出口50000辆。
10.集聚市内及周边外贸企业。一是巩固锂电池、羊绒、电子加工、二手车等现有业务。推动上隆等企业持续通过综保区出口二手车,出口量不低于3000辆;鄂绒、拉米羊绒、帕兰蒂羊绒等10余家一般贸易企业启动进出口业务并扩大外贸量,年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二是推动市内及榆林等周边地区重点外贸企业,在综合保税区注册子(分)公司开展外贸业务,重点对接奇瑞汽车、道融建设、君正、鄂尔多斯集团、中轩生化、久泰化工等企业;积极对接全市新建项目及能源、化工企业、农牧业外贸企业,争取相关设备、业务通过综保区进口和开展。推动综合保税区外贸量占全市外贸总量比重逐年上升。
11.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培育保税研发产业,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吸引各类研发机构入驻,推动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国家氢能关键装备检测实证基地、木森水淼等科研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业务;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招引力度,太阳能LED屏幕研发取得新成果,提高综保区企业竞争力。积极引入保税维修与检测业务,推动中检集团、氢检科技等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检测业务;协助入区相关企业设立保税维修专用账册,并配合海关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12.做大零碳低碳服务贸易规模。以零碳贸易服务十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零碳检测、零碳仓储、零碳认证、零碳咨询、零碳包装以及碳排放监测、碳资产管理、碳汇交易等零碳业务。先行建设零碳基础设施,完成仓储厂房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推进设施降碳;以“电替油”方式升级区内叉车等装卸设施设备,结合短驳服务,打造覆盖综合保税区至蒙苏园区、高新园区、周边铁路枢纽等地的“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运输环节零碳排放。
13.培育并发展壮大跨境电商。推动“前店后仓+快配”模式运营,扩大直营店业务规模,在铜锣湾、万达等商圈布局跨境电商体验店,扩大跨境电商网点建设,力争年销售额达1000万。积极拓展一个跨境电商海外仓、一个国内口岸仓。加强与义乌进出口协会合作,推动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杭州飞地孵化中心建设运营,对接淘宝、菜鸟、拼多多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和企业并争取引进1家落地,促推鄂尔多斯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扩大符合消费升级方向的中高端消费品进口。深化跨境电商“保税+新零售”模式应用,推动开展1210业务模式,服务鄂尔多斯大宗产品等传统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每年完成跨境电商贸易额1亿元。
14.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加强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定性指标分析,积极与外汇管理部门、海关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每季度落实1项创新监管举措。积极引入创新能力强、发明专利多、申报国家级奖项的企业和创新平台在综合保税区注册,落实发明专利10项。探索发展除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定量指标中四类新型业态外的其他新型保税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建设至少1个中小微外贸企业创新孵化基地。强化人才引育,设立外贸企业实训基地,每年组织业务培训不少于2场。
15.深化区域合作联动。综合保税区积极融入自贸区鄂尔多斯联动创新区创建大局,结合实际复制推广3项典型经验,推动创新发展。与高新区、东胜区、康巴什区等地建立合作机制,挖掘区域发展潜力,重点引导高新区外贸企业在综保区开展业务,使用综保区关区代码(0716)报关,实现进出口平台共建共享。加强区校联动,支持自治区及地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经管干部学院在综合保税区设立1处现场教学点和实训基地。推动建立综合保税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的联络合作机制,打造产教融合平台。
(四)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16.建立会商、协调和联合监管机制。综合保税区具体落实市级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每月调度、督促、反馈工作进展,收集整理需市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事项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每季度组织承办一次市级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综合保税区季度工作,每月25日通报综合保税区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旗工信和投促局对接市商务局,按照联席会议机制,对风险隐患进行预警、研判、会商,及时处置、化解,确保综合保税区健康有序发展。
17.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支持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和促进外贸产业发展若干,采取入企上门一对一宣介、融媒体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提高企业知晓度,增强综保区的吸引力。聚焦贸易发展、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引领、公共服务等方面,每月了解梳理企业招商入区、项目进展,对于符合政策的第一时间逐一兑现支持,增强入区企业直接受益度。
18.建立综合保税区入区和退出机制。开展入区企业联合审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入区协议时要明确约定退出情形。针对已发出高风险预警和出现违法违规的企业,启动退区程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变更或注销涉及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19.建立部门赋能机制。推动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旗交通局牵头负责完成用地审批、设计方案等前期手续;旗发改和科技局负责推动审批事宜。旗交通、公安等部门为进入园区到综保区仓储的物流运输车辆建立绿色通道,放宽通行限制,保障企业及时通关。支持新能源研究院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一证多址等方式迁入综保区。严查违法违规企业并及时迁移出区。旗工信和投促局、统计局积极对接市商务、统计等部门,优化对旗区外贸发展的考核,促进开放平台共建共享。人民银行伊金霍洛旗支行协调上级外汇管理部门,参照发达地区综保区经验,优化企业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资金收付服务。积极培育1家优质外汇企业。
20.建立财政激励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2亿元,伊旗整合资金0.5亿元,保障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零碳服务贸易体系打造、跨境电商发展、陆海空新通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配套、人才引进配套服务、金融创新、“车能路云一体化”短驳服务等新业态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与增资、创新平台建设、产业链搭建、对外贸易及新模式发展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四、结论(预期效果)
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市外贸创新发展的前沿,在要素配置、产业结构、创新制度等方面要取得长足进步,实现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产业结构逐步稳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达到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