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加快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持续拓展广大农民增收渠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央〔2025〕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我旗农特产品的宣传营销力度,按照旗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中心决定开展助农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上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具备专业能力和资源的线上平台,确保助农消费券能够公平、高效、安全地发放到消费者手中,提高消费券的使用效率,促进农产品消费,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
二、服务内容
根据助农消费券发放工作安排,平台需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围绕农产品销售、农业旅游等领域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实现常态化审核、发放核销消费券,确保消费券及时顺畅、安全便捷发放。
三、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资质。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3. 具备实名认证和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4. 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5. 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政府资金安全。
6. 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能够及时受理相关的客户咨询、投诉等问题。
7. 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企业能够在T+1日内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消费券活动结束后,能够提供分地区的核销金额明细和高质量的活动分析报告。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2日前。
2. 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平台,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初步工作方案,并将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至准格尔旗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605办公室。申报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情况介绍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按顺序扫描pdf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赵瑞军
联系电话:15847097327
五、评选安排
1. 申报审核:我中心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将进行公示。
2. 确定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助农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征集的平台应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 平台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准格尔旗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