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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公告

来源: 兴隆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6-05-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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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建议,决定举行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兴隆街道办事处909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参加人:鑫凯社区居民代表、周边利益相关者、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3、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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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公告

来源: 兴隆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2026-05-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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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建议,决定举行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兴隆街道办事处909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参加人:鑫凯社区居民代表、周边利益相关者、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3、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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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9 15:13

来源: 兴隆街道办事处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建议,决定举行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兴隆街道办事处909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参加人:鑫凯社区居民代表、周边利益相关者、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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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5-19 15:13 浏览次数: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建议,决定举行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兴隆街道办事处909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准格尔旗兴隆市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参加人:鑫凯社区居民代表、周边利益相关者、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参加听证的人员,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3、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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