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原产权人黄宝成于2014年03年12日将坐落于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镇蓿亥图供销社的房产过户在杨三楞、田粉莲名下,建筑面积住宅46.18平方米,产权证号: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129021400407号,土地未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证号:准国用(籍)字第3002号,现权利人杨三楞、田粉莲申请办理不动产业务,依据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相关规定,现原土地权利人黄宝成联系不到,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由其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2025年03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2294778。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