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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0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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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制度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旗委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旗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附件: 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三年规划(2023-2025年)

旗农牧局

2

准格尔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旗自然资源局

3

《准格尔旗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化治理产业发展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

4

准格尔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旗发改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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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日期:2023-06-02 00:00 浏览次数: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制度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旗委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旗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附件: 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三年规划(2023-2025年)

旗农牧局

2

准格尔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旗自然资源局

3

《准格尔旗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化治理产业发展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

4

准格尔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旗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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