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两新”政策,创新多元消费场景,不断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打造“乐享准格尔”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对高质量社会经济建设的带动作用,我局研究起草《准格尔旗商贸领域提振和扩大消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
2.《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
3.《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
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鄂尔多斯市“暖城盛惠”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5〕57号)。
三、制定过程
1.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两新”政策,创新多元消费场景,不断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打造“乐享准格尔”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对高质量社会经济建设的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并于2025年8月12日,《准格尔旗商贸领域提振和扩大消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部门意见;
3.委托内蒙古科龙律师事务所就《准格尔旗商贸领域提振和扩大消费行动方案》进行法审,经审查该文件未涉及第三方和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要求,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并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准格尔旗商贸领域提振和扩大消费行动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综合各方意见并履行规定程序后,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5.2025年11月24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准格尔旗商贸领域提振和扩大消费行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