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秦贵斌(街道党工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主持街道党工委和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董雪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兰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社工部相关工作;负责政法、统战、组织、工商联、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及公检法司方面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服务人员管理和自治区、市、旗党群服务项目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系单位:兴隆街道司法所、薛家湾第一派出所、天主教堂、基督教堂。
贾朔(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纪工委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方面工作。
边丽萍(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旅游、文联、矿区事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
赵帅帅(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发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能源、消防、电力、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单位: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市政区供电分局、供电所、变电站。
刘智(副主任):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信和科技、科协、交通运输、红十字等方面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陈彦儒(副主任):负责街道日常事务工作;分管财务、审计、人社、就业、统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国防动员、保密、档案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接诉即办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单位: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幼儿园、小学、中学。
刘云萍(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协助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抓党员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分管民政、低保、医疗保障、残联、社会保障、公积金、综合便民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党群服务中心。
黄永胜(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及小区物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单位:街道动物防疫检疫站。
魏俊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挂职副主任):协助兰阳、刘云萍负责党群服务项目及党群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中共兴隆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兴隆街道党工委)是准格尔旗委的派出机关,依据准格尔旗委授权,全面负责辖区党的建设,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兴隆街道办事处)是准格尔旗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准格尔旗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兴隆街道党工委、兴隆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三、兴隆街道党工委、兴隆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相关工作;配合政协开展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人事财务、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的文电处理、会务组织、综合文稿起草、保密机要、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等工作;负责全面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布本街道权责清单;协助开展民兵、征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关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制定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防汛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农牧业、林草、水利、交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供暖、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统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残疾人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社会事务性工作;提供综合便民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兴隆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能。受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兴隆街道党工委、兴隆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36名。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4个党政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17名。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设主任1名(由党工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科级)。
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
兴隆街道党工委、兴隆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兴隆街道党工委、兴隆街道办事处的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照相关法律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办公地址:薛家湾党政大楼主楼101室、508室
联系电话:0477-488182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负责人:董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