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郝 强(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侯先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工业经济、煤矿及非煤企业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煤炭领域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管油松王阿贵庙管理中心;联系旗能源局煤炭安全生产执法局三中队和四中队、纳日松环境监察一中队、纳日松环境监察二中队;包联原羊市塔片区。
郭 萍(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包联原川掌片区。
闫文明(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建、基层组织建设、日常事务、财政、人力资源、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应急管理、政法、信访维稳、依法治镇、扫黑除恶工作、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纳日松第一派出所、纳日松第二派出所、纳日松司法所、纳日松法庭、准旗税务局纳日松镇税务分局、纳日松信用社、羊市塔信用社、鄂尔多斯银行银湾支行。
王海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三务公开工作,负责镇、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程 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府副镇长)分管交通、卫健、民政、低保、残联、社保、医保、民兵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疫情防控、减灾、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纳日松交警中队、曹羊交警中队、纳日松中心卫生院、羊市塔卫生院。
奇新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分管林、牧、水、防汛抗旱、气象、供销、禁牧、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乱占林地草地整治、地震、关工委、老龄、红十字会工作。
张 慧(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文化旅游、广电、教体、文联、宗教、民族、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做好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希望小学、纳日松幼儿园、羊市塔希望幼儿园。
李 龙(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百企帮百村、工商联、包联驻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镇对村考核管理、宣传、意识形态、乡风文明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发改、能耗双控、工信科技、“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政务大厅日常事务管理。
高长福(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乡村振兴、防返贫致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产业规划发展工作;兼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侯 宇(政府副镇长)分管综合执法、土地例行督查和卫片执法、乱占耕地、禁垦、保障农民工工资、统计、涉访涉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旭明(挂职政府副镇长)协助闫文明同志做好金融工作。
史建明(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小城镇建设、危旧房改造、S26高速公路纳龙和纳兰段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兼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贺 泉(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主持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国土、征地、矿区搬迁、生态移民、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工作,联系自然资源所。
杨 杰(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主持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农电、劳动和就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联系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站;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郝建炯(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慧同志做好宗教、统战、民族工作。
王金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李存玺(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高长福同志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孟广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奇新文同志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党政机构6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纳日松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设置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一)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纳日松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纳日松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纳日松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四、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编制:纳日松镇核定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纳日松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二)领导职数:纳日松镇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共4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7-4630148
负责人:郝 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14:30-17:30
邮 编:0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