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 澜 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民政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赵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等工作。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日常事务,殡葬服务、改革和各乡镇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及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管理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驻村包联;推进婚俗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统战等工作。
具体分管区划地名股、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及分支机构准格尔殡仪馆、沙圪堵殡仪馆、准格尔公墓。联系准格尔旗恒寿福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杨凤英 副局长
负责分管领域和分管股室、二级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日常事务,统计、财务审计、国资管理、基层政权、行政综合审批;统筹推进、督促指导、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孤儿收养、社会救助,等各项补贴发放;协调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分管行政综合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及分支机构沙圪堵中心敬老院、龙口敬老院、纳日松敬老院、十二连城敬老院、布尔陶亥敬老院、准格尔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
胡永明 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及临时社会救助,各项补贴发放,状况核对、认定保障等工作。
二、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和各级对全旗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负责拟定全旗行政区划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拟定全旗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事业等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负责全旗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旗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对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备案管理。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准格尔旗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旗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公地址:兴隆街道准格尔广场西侧农兴大厦4楼
联系电话:0477-4215021
负责人:王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