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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来源: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6-04-1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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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

周利江(旗教体系统党工委书记,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旗教育工作委员会、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旗教育体育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室、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张文清(党组成员、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党建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李 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旗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在职党员进社区、年度考核、系统安全管理、信访维稳、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计划财务、学校布局调整与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人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室、党建室、计划财务室)、基建项目室、安全管理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联系教育发展基金会、世纪中学、准一中教育集团、准职中教育集团。

田云霞(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劳动教育、德育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青少年校外教育、创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艺术、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具体分管学前教育室、德育工作室、卫生艺术室、系统团工委、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发展中心。联系全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曹瑞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督导评估、义教优质均衡、特殊教育、招生考试、乡村振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教育工会等工作。具体分管教育督导室、考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会。联系全旗各初中、明德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马媛媛(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系统市域社会治理、普法依法治理、系统法律法规建设、模范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和职业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教育综合执法、教育体育市场管理、妇委会、关工委等工作,具体分管民教职教室、市场管理室(审批办)、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综合执法办、机关妇委会。联系全旗各小学、教育关工委、各校外培训机构。

刘志军(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体育彩票、全民健身等工作。具体分管体育管理股、固定资产办。联系各体育协会、各体育场馆。

李怀忠(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主持教研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科创教育、国防教育、“双减”工作、规范办学、划片招生、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成人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育培训及信息化、语言文字等工作,具体分管基础教育股。协助马媛媛副局长联系全旗各小学。

高 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邬建斌(一级主任科员):协助马媛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 即领导A不在岗时,由领导B负责领导A的工作。具体为:李 猛—曹瑞龙;田云霞—马媛媛。

二、主要职责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全旗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教育体育改革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系改革。

(二)负责全旗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岗位管理、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统计全旗教育和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四)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家庭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六)指导全旗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统筹管理全旗足球工作。

(十)负责承办参加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全旗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发展和管理裁判员队伍,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评估报告。

(十二)负责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教育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指导完善教育体育产业布局,负责教育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教育督导室、教育管理股、体育管理股、市场管理与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办)。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兼任旗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总督学)。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党政大楼西副楼

联系电话:0477-3970103

负责人:周利江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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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一、领导班子

周利江(旗教体系统党工委书记,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旗教育工作委员会、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旗教育体育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室、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张文清(党组成员、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党建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李 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旗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在职党员进社区、年度考核、系统安全管理、信访维稳、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计划财务、学校布局调整与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人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室、党建室、计划财务室)、基建项目室、安全管理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联系教育发展基金会、世纪中学、准一中教育集团、准职中教育集团。

田云霞(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劳动教育、德育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青少年校外教育、创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艺术、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具体分管学前教育室、德育工作室、卫生艺术室、系统团工委、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发展中心。联系全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曹瑞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督导评估、义教优质均衡、特殊教育、招生考试、乡村振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教育工会等工作。具体分管教育督导室、考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会。联系全旗各初中、明德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马媛媛(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系统市域社会治理、普法依法治理、系统法律法规建设、模范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和职业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教育综合执法、教育体育市场管理、妇委会、关工委等工作,具体分管民教职教室、市场管理室(审批办)、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综合执法办、机关妇委会。联系全旗各小学、教育关工委、各校外培训机构。

刘志军(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体育彩票、全民健身等工作。具体分管体育管理股、固定资产办。联系各体育协会、各体育场馆。

李怀忠(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主持教研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科创教育、国防教育、“双减”工作、规范办学、划片招生、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成人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育培训及信息化、语言文字等工作,具体分管基础教育股。协助马媛媛副局长联系全旗各小学。

高 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邬建斌(一级主任科员):协助马媛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 即领导A不在岗时,由领导B负责领导A的工作。具体为:李 猛—曹瑞龙;田云霞—马媛媛。

二、主要职责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全旗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教育体育改革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系改革。

(二)负责全旗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岗位管理、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统计全旗教育和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四)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家庭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六)指导全旗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统筹管理全旗足球工作。

(十)负责承办参加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全旗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发展和管理裁判员队伍,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评估报告。

(十二)负责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教育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指导完善教育体育产业布局,负责教育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教育督导室、教育管理股、体育管理股、市场管理与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办)。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兼任旗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总督学)。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党政大楼西副楼

联系电话:0477-3970103

负责人:周利江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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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来源: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日期:2026-04-13 15:40 浏览次数:

一、领导班子

周利江(旗教体系统党工委书记,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旗教育工作委员会、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旗教育体育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室、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张文清(党组成员、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党建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李 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旗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在职党员进社区、年度考核、系统安全管理、信访维稳、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计划财务、学校布局调整与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人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室、党建室、计划财务室)、基建项目室、安全管理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联系教育发展基金会、世纪中学、准一中教育集团、准职中教育集团。

田云霞(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劳动教育、德育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青少年校外教育、创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艺术、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具体分管学前教育室、德育工作室、卫生艺术室、系统团工委、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青少年综合发展中心。联系全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

曹瑞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督导评估、义教优质均衡、特殊教育、招生考试、乡村振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教育工会等工作。具体分管教育督导室、考试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会。联系全旗各初中、明德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马媛媛(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系统市域社会治理、普法依法治理、系统法律法规建设、模范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和职业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教育综合执法、教育体育市场管理、妇委会、关工委等工作,具体分管民教职教室、市场管理室(审批办)、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综合执法办、机关妇委会。联系全旗各小学、教育关工委、各校外培训机构。

刘志军(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体育彩票、全民健身等工作。具体分管体育管理股、固定资产办。联系各体育协会、各体育场馆。

李怀忠(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主持教研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科创教育、国防教育、“双减”工作、规范办学、划片招生、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成人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育培训及信息化、语言文字等工作,具体分管基础教育股。协助马媛媛副局长联系全旗各小学。

高 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李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邬建斌(一级主任科员):协助马媛媛副局长做好分管工作。

领导分工实行A-B角制度, 即领导A不在岗时,由领导B负责领导A的工作。具体为:李 猛—曹瑞龙;田云霞—马媛媛。

二、主要职责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全旗教育体育发展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教育体育改革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系改革。

(二)负责全旗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岗位管理、职称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统计全旗教育和体育经费执行情况,指导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四)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家庭教育与国防教育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

(六)指导全旗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和统筹管理全旗足球工作。

(十)负责承办参加各级各类重大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指导全旗各类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发展和管理裁判员队伍,指导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

(十一)指导并组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发布教育体育督导评估报告。

(十二)负责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教育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教育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指导完善教育体育产业布局,负责教育体育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教师工作与组织人事股、教育督导室、教育管理股、体育管理股、市场管理与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办)。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兼任旗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总督学)。

办公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党政大楼西副楼

联系电话:0477-3970103

负责人:周利江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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