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区准格尔热电厂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03 17:18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围绕“建成中国西部一流的现代化品质城市”目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准格尔热电厂关停改造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内容摘要 

该方案主要围绕征收原则、工作程序、补偿标准、具体实施等内容展开阐述。其中: 

(一)征收范围: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厂区范围征收部门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征收实施单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二)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房屋,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其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成新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征收范围内属于国有土地的,按证件标明的面积和所处位置的基准地价进行补偿划拨土地不予补偿。  

相关制度规定包括:征收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责任承诺制度经费保障制度 

三、名词解释 

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单位。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有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单位。 

(三)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四)货币补偿由评估公司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按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进行评估,结合市场价格以货币方式补偿给被征收人。 

  

解读机构: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解读人:郝斌13847732307